東北網3月30日訊 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我市已開始為廣大市民開展免費新冠病毒疫苗接種。那麼,接種新冠疫苗後多久,纔可以獻血?還有哪些情況,需要暫緩獻血呢?
3月29日,記者從大慶市中心血站了解到,根據國家最新的《關於印發血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對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後的獻血時間,作出最新規定。
據介紹,接種疫苗後多久纔能獻血,要依據新冠疫苗類型而行。其中,新冠病毒滅活疫苗接種者,疫苗接種48小時後可獻血,目前,我市接種的新冠疫苗即為滅活疫苗,也就是說,大家在接種新冠疫苗48小時後,即可參與無償獻血。
接受其他類型新冠病毒疫苗接種者(不包括減毒活疫苗),接種當日起14天後可獻血;如果曾被診斷為新冠病毒感染者,除捐獻恢復期血漿外,治愈出院後6個月內不能捐獻全血和血小板。
同時,還有一些情況應至少等28天後獻血,包括本人有發熱(體溫高於37.3℃)或呼吸道癥狀;曾密切接觸有發熱或呼吸道癥狀的人員或患者;曾經與新冠病毒感染者,或聚集性發病人群有接觸或流行病學關聯史;近期有境外或者高風險區居住史。
我市獻血地址及電話如下。
市中心血站,高新區科技路4號,預約電話:6285090
薩爾圖區愛心獻血屋,百貨大樓B館門前廣場,預約電話:14784592929
讓胡路區愛心獻血屋,讓胡路區奮斗社區服務中心三樓,預約電話:5515679
喇嘛甸鎮獻血點(每月15日采血),喇嘛甸鎮衛生院,預約電話:4677711
林甸縣獻血點(每月9、19、29日采血),林甸縣中醫院,預約電話:4677711
杜爾伯特縣獻血點(每月10、20、30日采血),杜爾伯特縣醫院大會議室
預約電話:467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