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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哈爾濱市公積金貸款規定有調整
2021-04-06 20:16:00 來源:黑龍江交通廣播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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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4月6日訊 進一步提昇公積金對剛性住房、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及老舊小區改造的支持力度,有效緩解公積金流動性不足風險,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審議決定:

  從10月8日起,將申請公積金貸款連續正常繳存期數調整為12個月(含)以上,同時將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貸額度的計算倍數調整為借款人(包括主貸人及共同申請人)公積金賬戶餘額的20倍。

  哈爾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指導處工作人員介紹,2007年,國家提出房地產去庫存宏觀調控政策,哈市將申請公積金貸款連續正常繳存公積金期數由12個月(含)以上調整為6個月(含)以上,並一直沿用至今。2016年來以來,國家多次提出建立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

  近年來,哈市公積金個貸使用率持續攀昇,2020年高達117.94%,公積金貸款將面臨流動資金不足的風險,有必要對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做出適當調整。

  參照其他14個副省級城市中心做法,將申請公積金貸款連續正常繳存公積金期數由6個月(含)以上恢復為12個月(含)以上。

  由於對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繳存期數進行調整,借款人(包括主貸人及共同申請人)可貸額度的計算倍數也應予以調整,確定為其公積金賬戶餘額的20倍。

  按照2020年哈市正常繳存公積金職工人均月繳存額1443.92元計算,單職工申請50萬元貸款上限,需要正常連續繳存公積金17個月左右,雙職工家庭申請70萬元貸款上限,只需正常連續繳存公積金12個月左右,與上款調整政策基本匹配。

責任編輯:姜繼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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