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因為年輕的父母們都忙於工作,好多孩子都是老人幫忙帶。隨著老人身體每況愈下,經濟條件也越發拮據,有的人心懷感恩,主動承擔生活費用。但是,也有人覺得啃老『理所應當』,讓老人感到心寒。
有的老人一氣之下向子女索要『帶孫費』,可是關於『帶孫費』,法律上是如何規定的呢?
依照民法典規定,首先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人,如果父母死亡或者父母沒有撫養能力,這時候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纔有撫養義務。否則,祖父母、外祖父母沒有撫養孫子女、外孫子女的義務,因此對於老人在幫助子女帶孫輩時支出的生活費等費用,老人是可以向兒女索要的,但是如果老人索要的是帶孫輩的勞務費、辛苦費那是沒有法律根據的。
不過,子女對老人幫助自己帶孩子要心懷感恩,要經常關心老人,用行動表現出對他們辛苦付出的感謝,同時也把對老人的孝道傳承給自己的子女。
孝老愛親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老人沒有義務,卻幫忙帶孩子。各位年輕父母一定常懷感恩之心,多幫助和關心老人,做孩子美德的榜樣。
責任編輯:郭麗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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