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3日訊(盛季軒 記者 楊帆) 日前,經黑龍江省委批准,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雞西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李洪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洪祥違反政治紀律,不執行黨的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不履行黨中央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職責,串供並轉移、隱匿證據,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規收受他人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乾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錢款;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他人禮金,長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房產,違規經商辦企業,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乾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洪祥身為黨員領導乾部,政治上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罔顧黨中央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職責,長期不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工作上擅離職守,擅權妄為;經濟上貪婪成性,甘於被『圍獵』,大肆收受禮品禮金,大搞權錢交易;生活上腐化墮落,道德敗壞,大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形象,嚴重破壞任職地區政治生態。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乃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其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洪祥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李洪祥簡歷
李洪祥,男,漢族,1963年12月生,黑龍江嫩江人,1984年9月參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黑龍江省委黨校黨建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
1981.09—1984.09省農機學校農機修理專業學習
1984.09—1988.07省農機維修研究所人事勞資乾事
1988.07—1991.11省農機維修研究所團委書記、黨委秘書
1991.11—1992.03省農機維修研究所所長辦公室副主任
1992.03—1992.11省農機維修研究所所長辦公室主任
(1990.09—1992.07黑龍江省委黨校黨建專業研究生班學習)
1992.11—1993.03黑河地委組織員辦公室正科級組織員
1993.03—1996.04黑河市委組織員辦公室正科級組織員
1996.04—1997.09遜克縣寶山鄉黨委書記,遜克縣東南山區經濟開發集團總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
1997.09—1999.02遜克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1999.02—2002.08遜克縣委副書記
2002.08—2002.10黑河市愛輝區委副書記、代區長
2002.10—2004.04黑河市愛輝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4.04—2006.05黑河市愛輝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6.05—2006.06黑河市護林防火副總指揮(副市級)
2006.06—2007.01黑河市政府黨組成員、市護林防火副總指揮
2007.01—2012.01黑河市副市長、市護林防火副總指揮
2012.01—2014.04黑河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14.04—2016.11雞西市副市長
2016.11—2018.12雞西市委常委、副市長
2018.12—2019.02雞西市委副書記、副市長
2019.02—2019.05雞西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19.05—2019.11雞西市委副書記
2019.11—2020.01雞西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候選人
2020.01—2020.12雞西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
2020.12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