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綏化市委批准,綏化市紀委監委對青岡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馮曉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馮曉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參股多家企業;違反工作紀律,違規設立『小金庫』並使用『小金庫』款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發包、支付工程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為使其債權得到優先清償,向相關人員贈送錢款,涉嫌行賄犯罪。
馮曉東身為黨員領導乾部,理想信念喪失,毫無黨性原則和宗旨意識,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為官不廉,弄權謀私,長期利用職權與請托人搞利益交換,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違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綏化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綏化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馮曉東開除黨籍處分;由綏化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馮曉東簡歷
馮曉東,男,漢族,1972年10月生,黑龍江青岡人,1990年8月參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綏化地區人事管理中專班畢業,中專學歷。
1988.10—1990.07綏化地區人事管理中專班學習
1990.07—1990.08待業
1990.08—1991.04青岡縣昌盛鄉民政助理員
1991.04—1996.05青岡縣城郊鄉組織乾事、宣傳乾事
1996.05—1996.12青岡縣城郊鄉鄉長助理
1996.12—1997.03青岡縣城郊鄉副鄉長
1997.03—1999.04青岡縣蘆河鎮副鎮長
1999.04—2004.12青岡縣連豐鄉黨委副書記
2004.12—2006.10青岡縣民政鄉鄉長
2006.10—2012.11青岡縣民政鄉黨委書記
2012.11—2013.12青岡縣民政鎮黨委書記
2013.12—2016.03青岡縣柞崗鎮黨委書記
2016.03—2016.12青岡縣青岡鎮黨委書記
2016.12—2017.05青岡縣副縣長、青岡鎮黨委書記
2017.05—2021.07青岡縣副縣長
2021.07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