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三落四的事估計大家都經歷過,一會兒手機忘帶了,一會兒鑰匙又找不到了。影視劇中就會有這樣的情節,有些人怕自己忘帶鑰匙不能回家,就在家門口的花盆、鞋架、鞋盒裡偷偷的放上一把備用鑰匙。可是,有些不法分子就專門盯上了這些備用鑰匙,竟有人連續作案多起還都成功了。大家快來仔細看看,趕緊收起家裡的備用鑰匙,關好家門!
近日,齊齊哈爾市建華區法院審理了一起入室盜竊案,而在該案中多次為小偷打開『方便之門』的『幫凶』竟然是放置在家門口隱蔽處的備用鑰匙和忘記被關上的房門。
被告人劉某站在法院刑事審判法庭的被告席上供述著自己行竊的經過。

2020年10月2日,劉某刑滿釋放。沒有經濟來源的劉某出獄不到兩個月又再次乾起了老本行。劉某既沒有溜門撬鎖的技術,也沒有暴力破拆的體力,行竊的方式靠的是挨家挨戶找到房主藏在門外的鞋櫃、鞋盒裡或者墊子下面的鑰匙。
2020年12月12日,劉某來到建華區某小區,在一棟居民樓內使用被害人藏於門外鞋內的備用鑰匙進入被害人家中,盜走現金五百元後又將鑰匙放回原位。五天後,劉某故伎重施,再次來到該被害人家門外,找到鑰匙入室盜竊,盜走女士手表一塊、鑽戒一枚、黃金戒指一枚、黃金手鏈一條。得手後,劉某沒有急於逃跑,而是到別的單元繼續尋找作案目標,進入另一戶房門沒有關嚴的被害人家中,盜走手表一塊、手機一部。兩次盜竊用時40分鍾,盜走財物價值近萬元。
2020年12月21日,劉某再次來到該小區,尋覓了半個小時,找到了藏於門外地墊下的鑰匙,成功入室行竊,盜走被害人家中現金5700元和價值1萬多元的手表一塊。
一個月的時間,劉某將盜竊所得揮霍一空。劉某又來到某小區,找到被害人放在門口雙肩包內的一把鑰匙進入室內,聽見保姆問話,遂逃離。
擔心在齊齊哈爾市盜竊次數過多被抓,劉某流竄到了北安市再次作案,依然是利用被害人藏於門外的鑰匙進入室內,盜走現金1900餘元、香煙9盒,臨走時還穿走了被害人的褲子,喝光了被害人家中的酒。劉某在銷贓時被公安機關抓獲。
被告人劉某除利用被害人藏於室外的鑰匙入戶盜竊外,其作案時間大多選擇在下午3時左右,作案目標多數選擇頂樓。劉某交代的原因是,頂層住戶與樓下住戶見面較少,盜竊得手搬運財物時不會被其他人懷疑詢問,頂樓還基本沒有經過的住戶,更加方便盜竊。選擇下午作案,也是因為這時間大部分人在工作,盜竊時不易被堵在屋內。
齊齊哈爾市建華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民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上繳國庫;幫助劉某銷贓的另一被告人吳某明知是贓物而予以收售,其行為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依法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上繳國庫。
離家時要認真檢查房門是否關嚴,更不要圖一時方便將家中的鑰匙隨便藏在門外,因為門外那些所謂的隱秘之處,其實只要留心觀察,很容易便會發現。不要在給了自己方便的同時,也給小偷留下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