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4日訊(記者 劉嘉)近日,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黑龍江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規范化建設(試點)工作方案》,通過機構設置、執法能力、執法制度規范化建設,到2023年6月底,建成一支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模范綜合執法隊伍。
機構設置規范化建設方面,整合市、縣(市、區)兩級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實行『局隊合一』體制,重點加強市縣兩級執法力量,提昇基層執法監管能力。
執法能力規范化建設,加強執法裝備建設,基本配齊配全執法裝備,完成執法人員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配發工作。加強執法信息化建設,建立環境移動執法系統應用、環境執法信息報送等工作制度。
執法制度規范化建設方面,開展全年、全員、全過程執法大練兵,全面清理規范臨時人員和編外聘用人員,環境執法人員5年全部輪訓一次。建立執法事項目錄,執行現場檢查計劃制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建立區域交叉檢查、專案查辦制度。
據了解,全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規范化建設分三階段進行。部署啟動階段,各市地生態環境局要制定細化工作方案。推進實施階段,確定哈爾濱、佳木斯、大慶3市作為試點單位,2022年10月底前要基本完成規范化試點建設,其餘市地在2023年6月底完成。組織驗收階段截至2023年底,省生態環境廳將對各市地規范化建設進行考核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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