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印發哈爾濱市關於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穩定生產經營若乾政策的通知
哈政規〔2021〕14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哈爾濱市關於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穩定生產經營若乾政策》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5日

哈爾濱市關於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穩定生產經營若乾政策
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對疫情影響、穩定生產經營,結合哈爾濱市實際,制定本政策。
一、減免房屋租金。對承租市、區縣(市)政府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所屬房產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落實《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有效應對疫情影響助企紓困穩經濟促增長若乾政策措施的通知》(哈政規〔2021〕12號)的基礎上,再行減免4個月租金或免費延長4個月租期。鼓勵商業地產、物業服務等企業和經營性用房業主減免租戶租金、物業管理費用,對落實減免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租金和相關費用的,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宣傳報道。(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各區縣市政府)
二、減免失業保險費用。在落實國家和省關於延續實施部分減負穩崗擴就業相關政策措施的基礎上,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和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全額返還2020年度實際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用,其中,超出國家和省穩崗返還規定比例部分由市級財政給予專項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三、延期繳納醫療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未能按時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可延緩至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補辦補繳,補繳後按規定享受醫保待遇。延長繳納期間免收滯納金,不影響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責任單位:市醫保局、市稅務局、市營商環境局)
四、延緩繳納水電氣費用。自2022年1月1日起,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水費和燃氣費可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延緩繳納,延緩期限至2022年6月30日;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個體工商戶,可分階段申請延緩繳納電費,簽訂緩繳協議,緩繳期限至2022年6月30日。緩繳期間不影響正常用水、用氣、用電,免收滯納金。(責任單位:哈供水集團、國網哈爾濱供電公司、中慶燃氣公司、天辰燃氣公司,各區縣市政府)
五、減免服務收費。對市、區縣(市)政府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法人性質的檢驗檢測、標准化和認證等技術機構2022年受理的計量器具強制檢定、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特種設備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藥品(藥械)監督檢驗和評價性抽驗、國家(行業)標准名稱查詢和自我聲明公開標准諮詢、認證服務等費用,予以全額減免。(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國資委,各區縣市政府)
六、給予貸款貼息。設立1億元專項貼息資金,對從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教育、旅游、文體娛樂、交通運輸行業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發生的一年期以內貸款,按照當期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30%給予貼息。原則上單戶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享受貼息貸款額度分別不超過1000萬元、500萬元、200萬元,各級各類貼息政策不重復享受。(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市商務局、市教育局、市文廣旅游局、市體育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市政府)
七、實施穩企穩崗金融支持政策。設立20億元穩企穩崗貸款擔保專項基金,用於分擔金融機構貸款風險,鼓勵金融機構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融資需求。(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市財政局)
八、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支持作用。加大對從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制造業等行業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融資擔保力度,簡化擔保手續,降低反擔保要求。市財政出資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單戶貸款期限不超過一年、且貸款擔保額500萬元(含)以下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擔保費全額減免。(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市財政局,哈爾濱企業信用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哈爾濱科創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九、開展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設立市科技擔保資金,對開展專利權、股權、應收賬款等無形資產、流動資產質押貸款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擔保增信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局,哈爾濱科創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十、強化國有企業幫扶帶動作用。市、區縣(市)所屬國有企業在貨款回收、原材料供應、項目發包、產業配套等方面,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支持力度,對已與市、區縣(市)所屬國有企業簽訂合同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的,最長可以延長6個月合同履行期限並簽訂補充合同。(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各區縣市政府)
十一、提振消費需求。將從事零售、餐飲、文體娛樂、旅游等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的個體工商戶納入4億元政府消費券支持范圍,引導鼓勵相關市場主體開展促銷活動,恢復消費市場熱度。(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文廣旅游局、市體育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市政府)
十二、支持平臺企業讓利經營。鼓勵具有餐飲配送業務的電商平臺放寬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入駐條件,降低平臺服務、推廣和宣傳費用。對2022年1—3月給予平臺餐飲商戶補貼金額合計5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電商平臺實際補貼總金額的2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十三、為個體經營者提供便利條件。支持各區縣(市)以劃定區域等方式擴大外擺經營場所,在不影響城市交通、安全等前提下,允許個體經營者適度拓展經營場地、延長經營時間,不收取各類服務和管理費用。(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各區縣市政府)
十四、積極解決房屋權屬登記歷史遺留問題。加快解決產業項目歷史遺留房屋權屬登記問題,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盡快辦理不動產登記,為其辦理抵押融資創造條件。(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資源規劃局、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各區縣市政府)
十五、推行柔性執法。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因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影響,導致訂單交付不及時、逾期履行合同、無法按期還款等失信行為的,不納入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經營者個人信用記錄,已納入信用記錄的,推行信用修復『零見面』,采取網上申請辦理方式移出異常名錄。(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營商環境局)
各區縣(市)政府、各部門要通過各類媒體渠道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公開發布責任單位聯系電話。要建立健全區縣(市)與相關部門和責任單位的聯動機制,加大指導督促力度,推動各項政策落地見效。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實施期間,如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各責任單位要於本政策發布後7天內制定公布相關政策實施細則,並做好解釋工作。
《關於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穩定生產經營的若乾政策》解讀
根據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政府研究印發《關於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穩定生產經營的若乾政策》(以下簡稱『若乾政策』)。
一、出臺背景
今年以來,哈爾濱市經歷多輪疫情衝擊,對全市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造成較大影響,為進一步支持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有效應對疫情影響,緩解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幫助企業盡快恢復生產,實現『六保』『六穩』目標任務,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研究制定《關於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穩定生產經營的若乾政策》。
二、起草過程
在政策起草過程中,一是以問題和需求為導向加強調研,對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等行業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受疫情影響情況和訴求進行調研了解,為精准制定政策提供了依據。二是與廣東、北京等省市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措施進行了比對,補充完善了相關政策。三是征求了相關市直部門和有關單位的意見建議,並予以充分吸納,進一步提昇了『若乾政策』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要內容
『若乾政策』圍繞支持哈爾濱市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對疫情影響,穩定生產經營,提出15條措施。一是對承租市、區縣(市)政府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所屬房產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落實哈政規〔2021〕12號文的基礎上,再減免4個月租金或免費延長4個月租期。二是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和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全額返還2020年度實際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用。三是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延緩至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醫療保險補辦補繳。四是延緩收取水費、燃氣費和電費,緩繳期間不影響正常用水、用氣、用電,免收滯納金。五是全額減免市、區縣(市)政府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法人性質的檢驗檢測、標准化和認證等技術機構2022年受理的部分服務費用。六是設立1億元專項貼息資金,對部分行業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發生的一年期以內貸款按照當期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30%給予貼息。七是設立20億元穩企穩崗貸款擔保專項基金,用於分擔金融機構貸款風險。八是對部分行業加大融資擔保力度,市財政出資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於單戶貸款期限不超過一年、且貸款擔保額500萬元(含)以下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擔保費全額減免。九是設立市科技擔保資金,對開展專利權、股權、應收賬款等無形資產、流動資產質押貸款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最高給予1000萬元的擔保增信支持。十是對已與市、區縣(市)所屬國有企業簽訂合同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的,最長可以延長6個月合同履行期限並簽訂補充合同。十一是將零售、餐飲、文體娛樂、旅游等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個體工商戶納入4億元政府消費券的支持范圍。十二是對2022年一季度給予平臺餐飲商戶補貼金額合計5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給予電商平臺補貼金額20%的獎勵。十三是支持以劃定區域等方式擴大個體經營者外擺經營場所。十四是積極解決房屋權屬登記歷史遺留問題。十五是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影響,導致訂單交付不及時、逾期履行合同、無法按期還款等失信行為的,不納入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經營者個人的信用記錄。
四、解讀機構
哈爾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解讀聯系電話 86776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