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回收的貸款都是我們銀行清收難度大、時間跨度久、多次催收無果的不良貸款,直到法院強有力的協助執行,我們纔取得了這一大突破。我們由衷地感謝法院的執行法官們,他們秉公執法、高效執行的態度讓我們敬佩,為人民法院心系金融機構點贊!』這是一位農信社客戶經理對黑龍江法院清收金融機構不良貸款工作成效的認可。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我為群眾辦實事——高效為民專項執行行動』部署,我省法院將服務保障金融工作作為重中之重,緊密結合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深入推進涉金融案件專項執行行動,適時采取查封、凍結、拘傳、拘留等強制措施,對外公布失信『黑名單』,依法不斷加大涉金融不良貸款案件執行力度,將『不良清收』攻堅戰向縱深推進,提高服務保障金融工作水平,切實保障了金融債權的合法權益,為維護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風險、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專項活動開展以來,通過涉金融不良貸款案件執行工作,為金融機構清收回款13.93億元。
執行到位3669.48萬元!
佳木斯法院涉農合機構案件專項執行顯成效
『拍賣周』『拘留周』『遷出周』『回款周』……11月中旬以來,佳木斯中院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涉農合機構不良貸款專項集中執行活動。全市法院聞令而動,克服疫情防控和暴雪嚴寒等困難,出動警力396人次,交出了一份亮眼答卷:拘傳114人,司法拘留33人,執結涉農合機構不良貸款案件261件,實際執行到位標的額3669.48萬元。另有64處涉案抵押房產、117.31公頃抵押土地,評估價值約4714.24萬元正在履行司法拍賣程序。

『因為我們的被執行人大多居住在鄉鎮村屯,這已經是我們第三天凌晨5點集結出發,去清收不良貸款了!』富錦市法院執行法官頂風冒雪,奔赴轄區各個鄉鎮開展清貸執行行動,充分運用財產查控措施,深挖徹查被執行人可供執行財產,對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清償欠款,以非法手段抗拒執行的被執行人堅決采取司法拘留並向公安機關移送拒執犯罪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