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發決定,授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等197個集體『全國法院先進集體』稱號,授予王亞茹等195名同志、追授馮國生等3名同志『全國法院先進個人』稱號。
決定指出,近年來,各級人民法院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恪盡職守、勤奮工作,砥礪奮進、攻堅克難,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作出突出貢獻,湧現出一大批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希望受到表彰的集體和個人珍惜榮譽、再接再厲,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永葆『闖』的精神、『創』的勁頭、『乾』的作風,在今後的工作中不斷開拓新局面、創造新業績。
決定號召,各級人民法院和全體法院乾警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從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中汲取奮進的智慧和力量,大力弘揚偉大建黨精神,以受到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為榜樣,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銳意進取、拼搏奉獻,在新時代新征程上奮力推進人民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