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1歲男孩和小伙伴在廣場騎自行車,由於車速較快,躲避不及將散步的七旬老人撞倒,致其身體多處受傷,當場昏迷,事後因治療費雙方發生糾紛。最終,在調解員的幫助下,雙方化解了矛盾。
2月12日,記者針對此事進行了采訪。

騎車撞人
2021年10月2日19時許,家住讓胡路區陽光佳苑小區11歲的小明(化名),和小伙伴在小區廣場南側騎自行車。孩子們爭先恐後、你追我趕,玩得不亦樂乎。
此時,趙老太和同學正在廣場此散步。不想,由於小明騎車速度過快,躲避不及將趙老太從後面撞倒。
趙老太被撞後,肩部、腰部、頭部受傷,當場昏了過去。
趙老太的同學撥打了120,在眾人的幫助下,趙老太被送到醫院。隨後趕到醫院的小明奶奶,陪在趙老太身邊,直至當日老人回家。
第一次檢查,一共花了2600元,均由小明奶奶支付。
再出狀況
兩天後,趙老太眼底出血,於是她和老伴來醫院做檢查。醫生表示並無大礙,只是有些老年白內障。
十幾天後,趙老太開始第二個療程的治療,檢查、開藥、理療,算上交通費,共花了2580元。
在此期間,趙老太了解到,小明是單親家庭的孩子,奶奶帶孩子也不容易,結束第二次治療後,趙老太給小明奶奶打電話:『我也不訛你,別的錢我也不要,你只把我看病的這些錢給我就行了。』
聽了趙老太的話,小明的奶奶也沒給個明確的說法,讓趙老太沒想到的是,再次給小明奶奶打電話時,她就不接了。
幾次撥打小明奶奶電話被拒接的情況下,趙老太來到龍崗治安糾紛調委會求助,希望通過調解,解決自己的鬧心事。

介入調解
一瘸一拐的趙老太被老伴攙扶著來到調委會,調解員郎忠艷趕緊把椅子搬過來,讓趙老太坐下。
了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後,調解員對趙老太進行勸慰、疏導。隨後,又將小明奶奶請到了調委會,和雙方一起分析案情。
小明是未成年人,生活在單親家庭,其奶奶每月有3000元錢退休金,身體不好,日子不寬裕。
小明奶奶認為,自己沒有看到視頻監控錄像,不知道當時具體情況;孩子並沒有撞到趙老太的眼睛,為什麼要去看眼睛?
根據以上情況,調解員做了初步的調解計劃。而後針對矛盾焦點,與雙方進行了溝通。
首次調解
趙老太稱,她和同學天天晚上出來散步。
『我們一邊聊天一邊往前走,突然我就被一重物從後面撞過來,然後我就昏迷過去了,等我醒過來纔知道,是個孩子把我撞倒了。我同學叫了120,把我送到醫院。』趙老太說。
『小明總給我惹麻煩,他爸爸再婚又有了孩子,孩子只能跟我。趙大姐第一次檢查花了2600元,都是我付的。第二次她又拍片、又檢查、又理療、又開藥,還要加上來回的交通費,得3000元錢,可我連個事故現場錄像都沒看到,到底是不是我孫子撞的啊?你總得讓我花個明白錢吧?』小明奶奶表示。
由於雙方意見分歧大,第一次調解失敗。
達成協議
1月26日,調解員找來了事發現場的錄像。
調解員對小明奶奶說:『現在,您從錄像中也清楚看到小明騎自行車,從後面撞到了老太太。你就慶幸吧,這要是給人撞癱了,就不是幾千元錢能解決的事兒了。趙老太老兩口人不錯,不是訛人的人,只要你把藥費給人家,其他費用人家都不要了。您歲數也不小了,換位想一想,是不是這個理?』
小明奶奶沈思了一會兒說:『我看監控錄像了,確實是我孫子把人撞了,我沒有啥疑惑的了,趙大姐看病的費用我出了。』
『我沒啥要求,看眼睛不用你出錢,你把上次醫療費還有交通費,共3000元錢給我就得了,你一個人帶孩子也不容易,以後我有啥事兒,跟你們也沒關系。』趙老太說。
經調解,小明奶奶當場給趙老太轉了3000元錢。
至此,一起未成年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在調解員的調解下,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調解員點評:迂回調解平息紛爭

?忠艷
調解工作,要在一定時間內及時進行回訪,防止糾紛反復,確保調解工作得到較好的執行;在調解陷入僵局時,不要隨當事人的思想爭辯,要細心觀察,尋找新的突破口。
此次糾紛通過與孩子的監護人及傷者雙方互打感情牌,緩和雙方情緒,采用迂回調解方法,從解決問題、平息紛爭出發釋法析理,樹立了法律權威、提高了調解質量,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