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激烈的求職競爭,個別人為了提昇競爭力,在入職時向用人單位提供虛假學歷證書、工作經歷,用人單位發現後會如何處理?勞動合同必然無效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