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關於進一步加強『場所碼』掃碼查驗工作的通告
佳應指布〔2022〕2號
為進一步加強各類場所『場所碼』掃碼驗碼工作,科學精准做好疫情防控,現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公共場所、經營場所要主動申領、張貼『場所碼』實現全覆蓋,任何場所不得『無碼運行』,切實做到逢進必掃、逢掃必驗、不漏一人、漏人必究。
二、廣大市民進入各類場所、搭乘出租車、公共交通工具須主動掃碼驗碼,應積極配合工作人員落實『場所碼』掃碼驗碼工作。
三、老年人、兒童以及視力聽力障礙等特殊群體可由同行家人、朋友代掃『場所碼』,或憑有效身份證明手工登記通行。
四、各場所在查驗過程中發現異常(紅碼或黃碼),要立即予以留觀(指定隔離區域),第一時間向疾控中心報告,妥善處置,閉環管理。不得拒絕入內,放任管理。
五、各場所偽造、變賣、借用『場所碼』,不執行掃碼驗碼規定的,由政府行業監管部門依法依規給予警告、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罰;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處罰;引發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廣大市民要自覺樹立『掃碼亮碼、綠碼通行』意識,對不配合掃碼驗碼或虛假出示、拒不出示,發現異常(紅碼或黃碼)不配合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佳木斯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2年3月8日
責任編輯:王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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