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7月5日訊 省科技廳制定了《黑龍江省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近日面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
根據《辦法》,舉辦者應提供與培訓類別和規模相適應的穩定、獨立使用的固定場所(含辦公用房、培訓用房和其他必備場地)、設施,不得選用居民住宅、工廠廠房、地下室、半地下室、車庫及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場所。
培訓機構應建立學生信息檔案,實現一人一檔。教學、教研人員和學員基本信息應定期分別報當地科技行政部門備案。
培訓機構開展培訓項目,應具有明確的培訓宗旨、培養目標和培訓內容,要制定與培訓項目相對應的培訓計劃,培訓方式與培訓對象的年齡狀況、身心特點、認知水平相適應。
培訓機構的收費應當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市場需求、培訓成本等因素合理確定培訓收費項目和標准,培訓收費應當實行明碼標價。
縣(區、市)科技行政部門要依法依規對培訓機構進行審批登記,會同其他相關部門加強對培訓機構辦學行為的日常監管,堅持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防止重審批輕監管,健全監管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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