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肉價格頻頻變化,代養生豬卻起糾紛,養殖戶坐地起價,生豬出欄之路受阻,食品公司愁上心頭,困境該如何化解?一封司法建議書成了企業的救命稻草。
賓縣某食品公司與一養殖戶簽訂了生豬委托養殖合同,約定由公司提供豬苗、飼料、藥物、疫苗等物料且享有所有權,待豬達到上市標准後公司負責回收代養豬,並給付相應代養費用,養殖戶負責養殖。隨後,該公司向養殖戶投放幼豬1893頭,但當生豬達到回收標准時,養殖戶卻坐地起價,要求變更結算方式,不按合同約定交付生豬不說,甚至揚言該公司如不支付額外費用,就要自行將生豬賣掉。
食品公司頓時慌了神,如果這批生豬不能順利出欄,公司將面臨上千萬元的損失,若是其他上百家養殖戶也紛紛效仿此舉,公司甚至面臨破產的風險……
情急之下,食品公司負責人來到賓縣法院賓西法庭求助。了解到食品公司的情況後,賓西法庭經仔細研究,依法為該企業發出了一份司法建議書。


在司法建議中,賓西法庭指導該公司應書面告知養殖戶交付生豬,釋明養殖戶應承擔的相關法律責任;派出工作人員到生豬養殖處看守,如發現養殖戶對外出售代養生豬,可合法阻攔,及時跟購買者講明合同關系,告知購買者存在的法律風險。可與養殖戶商定合同結算變更協議,如不能達成和解,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一個月後,賓西法庭收到公司反饋,稱按照司法建議照做後,與公司簽訂合同的養殖戶已交付了代養生豬一千餘頭。對剩餘未交付生豬涉及的養殖合同糾紛,法庭為該企業開闢了涉企案件綠色通道,當日立案,當日送達,並於三月內審結。目前,涉訴案件已進入執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