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強行衝闖防疫檢查站(點),翻越護欄、穿行便道、車內躲藏,偽造、變造核酸檢測報告、健康碼、行程碼、通行證等逃避防疫檢查的;瞞報、謊報中高風險區旅居史,風險人員(物品)接觸史,不配合流行病學調查等造成疫情傳播風險的。
二、拒絕或不配合隔離、治療的;隔離人員不遵守集中(居家)隔離規定,重點人群違反閉環管理要求,私自外出造成疫情傳播風險的。
三、冒用他人身份或頂替他人參加核酸檢測的;無故不參加核酸檢測的;核酸檢測采樣時拒不服從工作人員指令,聚集交談、隨意插隊、不按規定佩戴口罩等屢教不改、態度惡劣,擾亂現場秩序的。
四、按規定暫停營業的經營性場所和機構『明關暗開』、擅自營業的;因防疫需要臨時開放的經營場所不執行防疫要求,工作人員或配送人員違反防疫規定造成疫情傳播風險的;疫情期間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擾亂市場秩序的;假借疫情防控名義,敲詐勒索、強買強賣、制假售假、招搖撞騙的。
五、聚集哄搶生活物資和防疫物資,造成疫情傳播風險的;傷害、威脅、侮辱醫療救護人員、人民警察、志願者等防疫工作人員的;攀爬、翻越、損壞防疫隔離設施的;違反防疫規定私自外出、串門閑逛、紮堆聚集等造成疫情傳播風險的。
六、故意編造、散布虛假涉疫信息,或組織、指使他人散布虛假涉疫信息,蓄意炒作,博取關注,侵犯他人隱私,擾亂公共秩序,影響防疫工作正常開展的。
七、其他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行為,造成疫情傳播風險的。
對於以上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法規,從嚴從快查處。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上述情形,均可撥打公安機關報警電話110或市防疫熱線12345進行舉報。
大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