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是莊嚴神聖的,無視法庭規則,在法官面前出言不遜,甚至大聲叫囂辱罵他人,這是擾亂庭審秩序的行為,會受到法律的懲處。
2022年11月18日上午,大箐山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北安市某房地產公司與劉某、朗某合同糾紛一案。
在庭審期間,被告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劉某某無視庭審秩序和紀律,多次出言不遜,並辱罵對方當事人,合議庭二次訓誡後仍不停止,繼續辱罵對方當事人,導致庭審被迫中止。

為維護審判秩序,捍衛司法權威,合議庭責令法警將劉某某強制帶離法庭。經過批評教育,劉某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對自己的行為作出檢討。最終根據劉某某的行為及悔過情節,法院對劉某某作出了罰款決定。
這則案例提醒大家所有訴訟參與人和旁聽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法庭秩序和紀律,理性表達自身訴求和觀點。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不僅妨害了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正常進行,更是對法律的踐踏,必將受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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