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12月31日訊 29日,記者從省司法廳召開的『服務民營經濟發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日,我省印發《黑龍江省司法廳關於支持民營經濟振興發展的若乾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措施》圍繞行政立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等方面提出12條舉措,主要體現六個方面特點:做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法規制度的『質檢員』,涉及民營經濟發展法規規章的制定修改,充分聽取民營企業、工商聯、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建議。嚴格審查行政規范性文件和設區的市政府規章,堅決糾正違法增設民營企業市場准入和退出條件、設定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方面問題;做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公正執法的『監督員』,嚴格規范涉民營企業行政執法行為,讓民營企業感受到行政執法既有力度、更有溫度。加大對不當執法行為曝光整治力度,及時糾正執法亂象;做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定紛止爭的『裁判員』,支持鼓勵民營企業優先選擇仲裁、行政復議、行政裁決、調解等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經濟快速、便捷高效解決糾紛,最大限度把涉民營企業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做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健康穩定的『保健員』,充分發揮法治體檢、法律顧問、法律援助、公證、律師、司法鑒定等法律服務職能,幫助民營企業有效預防和化解法律風險;做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法律制度的『宣傳員』,動員組織『普法宣傳三支隊伍』進民企,開展涉民營企業普法宣傳教育,組織民營企業家旁聽庭審,增強民營企業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依法維權意識;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營商環境的『護航員』,建立民營企業參與評價監管機制,充分考慮在法治政府建設和法治建設考核工作中,增加民營企業評價的權重和分值,提昇民營企業法治評價『話語權』,並加強法律服務機構監管,嚴肅查辦民營企業投訴舉報,為民營經濟振興發展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