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三輪車的啟動比較簡單,使用起來沒什麼門檻,只需要將鑰匙插入後啟動,向前轉動右把手就可以。可是,就是這幾步簡單的操作卻隱藏著不小的風險,萬一粗心大意沒關電源,不小心『擰動』了右把手,電動三輪車就會瞬間『竄』出去。
家住八面通鎮的王某,經常騎電動三輪車出行,車子買了快10年,自認為已經是老司機了。一天早上,王某急著去超市買東西,便把電動三輪停在路邊,粗心大意之下未關閉電源,在拉駐車制動時,不小心觸碰到加速手柄,致電動三輪車衝出去,將賣水果的李某撞傷,水果也被撞得七零八落。

王某發現自己闖了禍,連忙撥打120,把李某送到醫院。經醫生診斷,李某右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脊髓震蕩傷,需要住院治療。李某住院期間,王某支付了部分醫療費和住院期間的幾天護工費,後期就拒付任何費用。
經過多次協商,雙方就賠償金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李某向穆棱市法院起訴,請求判令王某賠償損失。
辦案法官接到案件後,分別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談話。法官了解到,被告王某是下崗職工,之所以未支付剩餘費用,在於其懷疑李某的傷是舊傷,並且醫療費用已經超出自己所能承受的范圍。在這種情況下,辦案法官結合病例、鑒定證明、交通事故認定書等證據材料,向王某講明,證據證實李某的傷是本次事故造成的,並進一步給王某釋法析理。辦案法官又找到李某,說明了王某的實際情況。最終,在辦案法官的耐心調解下,李某與王某達成調解協議,王某當場一次性給付賠償款15500元。
責任編輯:郭麗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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