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值、會員是商家吸引顧客常用的促銷手段,這種一次性存入較大金額,便能享受到更加優惠價格的消費方式,已被消費者廣泛接受。可是其中的風險你注意到了嗎?如果,儲值後商家『跑了』又該如何維權呢?
2021年,趙女士到某美容會館做美容時,店員推銷產品:充值成為至尊會員可以享受較大的折扣,充值三年後,可以全額返還充值款項。聽到這樣劃算的儲值方式,趙女士欣然接受,遂充值了10萬餘元,隨後又陸續增加充值,累計在該美容會館充值18萬元。後該美容會館經營者王某將店轉讓給了宋某,並注銷了工商登記。王某跟宋某約定,由宋某繼續為至尊會員充值客戶服務直至卡內金額用完為止。宋某經營時,趙女士做了兩次美容項目,隨後該美容會館停業。趙女士卡內還剩餘八萬餘元,便找宋某和王某要求退款,均被拒絕。無奈之下,趙女士只好到樺川縣法院起訴,請求兩人返還卡內餘額。
樺川縣法院了解到,二被告全都不在本地,無法到現場開庭。為了讓趙女士早日拿回卡內餘額,法官征求了原被告的意見,采取了『雲』庭審的方式開庭。
庭審中,原店主王某拒絕返還餘額,稱店已經轉讓給了宋某,後續服務由宋某負責,且如果現在退款,之前的服務就要按照普通顧客的原價計算,不能按照至尊會員折扣計算。因此,退賠的餘額不應該是八萬元。宋某則抗辯稱,自己沒有收到錢,不可能給趙女士退款,自己只負責給她提供美容服務,雖然自己的店注銷了,但是原位置還有其他人在開店,自己可以給趙女士安排繼續接受服務。考慮到該店鋪已經『倒閉』了兩次,趙女士不想繼續消費,只想盡快拿回餘款還清貸款。
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重點向原店主王某闡釋了相關的法律條文,告知了他應該承擔的義務。最終,王某與趙女士達成退款45000元協議,王某通過微信轉賬形式當庭給付。
本案雖然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但還有許多人有趙女士一樣的遭遇
因經營不善或其他原因
店鋪轉讓、注銷的現象屢見不鮮
消費者應該擦亮眼睛
選取信譽較好的店鋪進行消費
少量充值
避免遭受損失
一旦合法權益遭受侵害
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