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不善
不但欠下八百餘萬元的債務
就連43名員工的工資也無法兌現
如何纔能化解這個執行難題
我們一起來看
海林市法院的執行法官
如何執行!
家住海林市的張女士、李女士等人曾是海林某食品公司員工,因公司經營不善,拖欠幾個月的工資未能給付。員工們多次向公司領導催要,該公司領導表示確實無力支付,建議他們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拿到仲裁裁決後,張女士、李女士等人向海林市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是在執行過程中,他們卻被告知,該公司的資產已被查封。
原來,2017年12月,海林某食品公司向楊某借款700萬元,並約定利息及還款期限。借款到期後,該公司未及時償還借款,2018年10月,楊某向海林市法院提起訴訟,並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經審查,法院依法查封該公司16700餘平方米的土地、4000餘平方米的廠房、上百套生產設備及附屬設施。經法官調解,雙方達成分四期償還借款本息840萬元的調解協議。因該公司未按調解書確定的期限履行給付義務,2019年,楊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楊某認為查封的土地、廠房變現較慢,於是在2019年,與該公司達成執行和解,由該公司繼續生產經營。可是,兩年的經營,卻並未達到預期效果,公司還是未能償還借款。2021年,楊某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並申請對保全查封的設備進行評估拍賣。
在這兩年內,數十名被海林某食品公司拖欠工資的員工陸續向法院申請執行。為了能夠優先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執行團隊分頭行動,一邊繼續統計被欠工資員工的人數及金額,另一邊抓緊對該公司的土地、廠房、生產設備及附屬設施等資產進行評估拍賣。
經過評估,該公司資產作價600餘萬元。可是,由於該公司資產屬於整體拍賣,數量較多,拍賣難度較大,兩次拍賣均以流拍告終。執行法官提出以物抵債的方案,楊某表示同意,但公司員工卻並不認可。執行團隊又多次研討執行方案,打算與楊某再進行溝通,讓其墊付部分員工工資。經過執行法官多方勸導,楊某最終同意墊付20萬元員工工資,執行團隊也對該款如何分配制定了方案。
3月15日,在海林市法院執行局門口,執行法官為43名被欠工資的員工開了一次集體會議,告知大家用於發放工資的款項來源,並詢問大家對錢款分配方案的意見。員工們聽後,對法院制定的分配方案表示同意。員工們來到法院,領到了被欠長達兩年之久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