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末,集賢縣法院判決孫某山等3人償還張某玉米款41萬餘元。張某向集賢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三被執行人履行12萬餘元後,再無財產可供執行。近日,申請執行人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孫某山隱匿財產線索,法院決定對被執行人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並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搜查行動進行監督。
執行法官在現場共搜出鏟車1輛、拖拉機1輛、耕地用農機具1輛、金飾3件、土地承包合同6份及少量現金。考慮到此時正是春耕時期,法院查封了拖拉機、耕地用農機具,但並未扣押,仍允許被執行人使用,將鏟車、金飾等財產扣回法院進行進一步甄別。並將被執行人孫某山拘傳至法院。


被執行人孫某山給付3萬元執行款,其餘款項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分期還款和解協議,並提供兩名擔保人進行擔保。
躲避執行,法院見!
2021年1月22日,申請執行人田某與被執行人張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審理,判令張某向田某支付46萬元,田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被執行人張某履行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張某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但未按和解協議履行。執行法官找被執行人張某執行,張某關閉手機,躲避法院執行。執行法官多次尋找,將張某傳喚到法院,責令其履行法律義務。張某以其參股廠家生產的30噸新型節能燃料抵償債務。
責任編輯:郭麗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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