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賣後不動產產權過戶登記資料繁瑣、流程復雜、周期長以及各類涉稅問題一直困擾著稅務部門、司法部門和雙方當事人。大興安嶺地區稅務局通過抓『共享』、強『協作』,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深化財產登記改革,提昇納稅人、繳費人辦事便利度。大興安嶺地區稅務局聯合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制發《大興安嶺地區稅務局和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優化不動產司法拍賣,壓縮涉稅事項辦理時間的意見》文件,細化不動產司法拍賣涉稅事項處理流程,全區不動產司法拍賣涉稅事項平均辦理時間壓縮80%以上。

一是建立司法稅務信息交換機制。以大興安嶺地區稅務局、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直連為主線,各縣(市、區)互聯為補充的信息交換網絡,有效整合稅務、法院雙方信息資源,為進一步保障當事人權益、規范履行涉稅義務、依法依規辦理不動產案件,提供信息支橕。
二是完善拍賣稅費信息公開機制。人民法院在拍賣公告中公示交易雙方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告知買受人在司法拍賣需承擔的稅費,以提昇拍賣實效,更好維護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
三是構建司法協助稅費繳納機制。地區稅務局和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突破現有條框束縛,通過『稅務+法院』的統籌協作,人民法院及時介入代扣稅費,有針對性破解以往被執行人在收訖款項後怠於履行,甚至逃避履行納稅義務的難題,有效保障國家稅款及時足額入庫。
四是規范代開發票具體流程機制。人民法院在不動產拍賣環節稅費繳納後,稅務機關即時開具完稅(費)憑證。通過規范代開發票流程,積極支持人民法院生效裁決,幫助買受人取得相關發票,依法辦理產權變更等後續程序,切實保障守法者合法權益。
大興安嶺地區稅務局和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打破部門間的職能壁壘,共同應對不動產司法處置和涉稅事項辦理的難點問題,形成『聯而有力、合而有為』的聯動執行共振效應,有力推進興安林區優化營商環境的再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