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20日訊(郝樹行 記者 葛金鑫)為進一步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年工作要求,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哈爾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持續加強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治理工作,通過組織異地用警、交叉檢查、機動巡查、隨機抽查、錯峰勤務、接力整治等方式,加大夜間、周末等重點時段查處力度,同時發布近期酒駕違法典型案例,提示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自覺抵制酒後駕車違法行為。在5月19日夜查行動中,市區共查處涉酒類違法21件,其中酒駕15件、醉駕6件。

遇檢查駛入對向車道逆行 二次酒駕被取締
夜查行動中,哈市交警各大隊結合轄區路況特點,集中優勢警力,在城市餐飲娛樂場所周邊、農村農家樂附近、國省道穿村過鎮道路等重點路段部署警力,逐臺篩檢違法可疑車輛。23時50分許,交警哈西大隊夜勤組在征儀路設卡執勤,一臺黑A7NX1*號黑色小型轎車遇到前方有交警查酒駕,為逃避檢查,直接駛入對向車道逆行,見車道內有正常行駛的出租車纔被迫停車,部署在附近的執勤交警立刻上前將車輛控制,結果發現駕駛人酒駕特征明顯,對其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結果數值顯示為64 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同時交警通過技術手段發現該駕駛人黃某在2015年有過一次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記錄,黃某的違法行為屬於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他將面臨10日以下行政拘留、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的處罰。得知將要面臨的處罰,駕駛人黃某十分懊惱和後悔。
心存僥幸酒後開營運車 隔頓酒駕被重罰
17日21時許,一輛黑A0B66*號灰色小型貨車行駛至學府路與躍興街路口時,突然將車停下不再向前行駛,正在前方執勤的交警發現該情況後上前查看,駕駛人稱自己中午喝了一些白酒,不清楚自己現在是不是酒駕。經查,駕駛人吳某體內酒精含量為75mg/100ml。交警部門提醒:在日常查處過程中,隔頓酒駕、隔夜酒駕等交通違法行為屢見不鮮,一方面是由於駕駛人僥幸心理較為嚴重,認為體內酒精含量已經不構成酒駕標准,另一方面則是駕駛人對日常酒駕常識的不完全掌握。駕駛人吳某因達到酒駕標准,且其駕駛車輛的使用性質為營運車,屬於飲酒後駕駛營運車,將面臨行政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據交警部門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將面臨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部門提示,司機一滴酒,親人兩行淚,酒後駕車,害人害己!請廣大駕駛人吸取上述事故教訓,時刻銘記生命無價、酒後禁駕,自覺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交警部門將繼續嚴查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