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哈爾濱市防汛備汛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市防指各成員單位:
據氣象、水文部門分析預判,今年夏季(6-8月)哈爾濱市降水略多,全市平均降水量約為440mm,比常年同期多19%,比去年同期多11%。夏汛期(6-9月),松花江為高水,拉林河、螞蟻河為中水,但不排除因局地強降雨而形成的中小河流洪水及山洪、內澇等汛情。
近日,省防指辦印發《關於做好2023年夏汛期防汛備汛工作的通知》(黑汛指辦發〔2023〕15號),省防指決定自2023年6月1日8時30分起正式轉入夏汛期防汛備汛工作,並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各地各相關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汛救災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國家和省市工作部署,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預防預備和應急處突相結合,緊密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和存在問題,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搶大險、救大災,進一步加強防汛備汛工作,抓實抓細各項措施,確保全市安全度汛。
一、全面壓實落靠防汛責任。嚴格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防汛責任制,全面落實江河、水庫、堤防、城市、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低窪易澇地帶等行政、技術、巡查、監測預警等各類責任人,要把責任落實到防汛抗旱全過程,貫穿到組織領導、工程設施建設、隊伍組織、物資儲備、工程調度、搶險救災、應急保障、後期處置、災後重建等各個環節,保證各級責任人知責擔責盡責。各級責任人特別是新上任的責任人,要抓緊熟悉防指組織體系和各項制度機制,對轄區內薄弱環節、關鍵部位和任務要求要了然於胸。
二、強化監測預報預警能力。氣象、水文部門要跟蹤分析研判雨情水情趨勢,加強滾動會商、滾動監測、滾動預報,特別是局地短時強降雨和山洪地質災害預警信息要拓寬發布渠道和范圍,做到提前發布、提示明確、直達一線、覆蓋全面,為基層轉移避險、加強防范贏得時間、爭取主動。要充分發揮高級別預警信號和應急響應啟動銜接機制作用,及時啟動應急響應,落實各項預案措施,做足各項應急准備,提前部署防災救災應急物資、裝備和力量,切實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實處。
三、加強應急預案修訂演練。要按照國家防辦印發的《關於加強地方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修訂的指導意見》,結合轄區防汛抗旱實際,抓緊修訂完善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進一步強化高級別預警和應急響應的銜接。要根據區域洪澇災害特點和工程變化情況等,修訂完善水庫水電站、重要防洪工程等防汛搶險應急預案、城市防洪排澇預案、山洪災害防御預案、旅游景區防汛應急預案等,細化實化各項應對措施。要針對預案中的關鍵環節組織開展演練,及時發現並解決問題,突出增強預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四、抓好防汛物資儲備管理。要立足防大汛、搶大險需求,依規足額儲備防汛搶險物資,對已達到儲存年限的物資要及時清產核資,按規定報廢並及時更新補充。各地防指要繼續推動應急資源管理平臺的實戰應用,充分利用平臺物資管理功能,將所有防汛搶險物資基本信息錄入平臺。各級防汛物資儲備單位要逐庫落實物資調運方案和運輸工具,按照『儲得好、調得動、運得出、用得上』做好物資儲備和調運工作。
五、持續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整改。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在前期隱患排查整改的基礎上,按照『汛期不完、排查不止、整改不停』的要求,組織力量對河流溝道沿岸、山洪滑坡泥石流易發區、防洪保護區、城市低窪易澇區等防洪重點區域,堤防、水庫、在建工程等防洪關鍵環節進行再排查,發現問題要立查立改,對暫時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應急度汛方案,落實度汛措施和責任人,真正把防汛救災准備工作抓緊抓細抓實。要科學組織、倒排工期,抓緊全面完成水毀工程修復任務,恢復防洪能力。
六、夯實重點部位防范措施。深刻汲取省內外洪澇災害事件教訓,緊緊盯住除險加固和跨汛期隱患整改水庫,盯住中小河流和可能發生山洪泥石流的部位,盯住城區易積水路段、下沈式立交橋、地下建築物等城市低窪易澇區域,盯住地鐵車站及周邊地下室、城市管線等淹水倒灌風險點,加強力量、備齊物資,做好臨戰准備。各區縣(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建立防汛重點工作清單,逐項明確責任人員、落實應對措施,加強檢查巡查和問題整改,確保萬無一失。同時,還要統籌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特別是尾礦庫和礦山要落實汛期24小時專人值班監控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嚴防潰壩、淹井事故發生。
七、做好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全市各級防指、各有關部門要提前進入防汛狀態,從6月1日8時起開始執行24小時領導帶班和專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熟悉業務,掌握水旱災害應急處置程序,發生重大險情、災情,要第一時間報送基本情況,跟蹤續報險情災情發展動態和搶險救援相關情況。市防指成員單位防汛專職聯絡員要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對市防指(防指辦)有關防汛抗旱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要第一時間快速傳達到本單位,並及時反饋本行業領域防汛抗旱工作信息。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