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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自己在家烤電千萬要小心!
2023-06-06 15:31:29 來源:黑龍江法院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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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李某是一名退休護士。2021年9月,李某在市場遇到朋友付某。在二人閑聊中,付某得知李某家有烤電設備(智能除濕活化儀),故李某與付某約定去李某家中烤電並且烤一個部位收取付某10元錢(未實際收取),用以治療其腳涼腳麻癥狀。

  某日上午,付某來到李某家烤電,先烤後背,後烤腳。付某烤腳一個小時後,感覺到腳部疼痛,便離開回家。當天晚上,付某發現其腳趾起泡。第二天,李某給付某送來了其婆婆配制的藥膏,付某涂抹後未見效果。五日後,付某在李某的陪同下到醫院就診,診斷為雙足燙傷,但並未在醫院治療,而是由李某購買氨曲南、左氧氟沙星氯化鈉注射液等藥物為付某點滴,但效果不佳。又過了幾日,付某到醫院住院治療,經診斷為趾動脈粥樣硬化壞疽、足潰瘍,並行了雙足趾截趾術。經鑒定:李某燙傷及趾動脈粥樣硬化均與雙足拇指壞死截趾存在因果關系,為同等作用。付某將李某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為,付某到李某家使用李某提供的設備進行烤電,無論是否收費,其均有義務保證付某的安全,對烤電的部位、時間均有指導及告知義務,但李某在並未完全掌握設備的正確操作用法的情況下,為付某操作設備進行烤腳,又未及時告知付某在腳部不適時及時停止烤腳,導致付某因烤電腳部灼傷,李某對付某因腳部烤電受傷而導致腳趾截肢的後果存在過錯,應對付某的損害後果承擔賠償責任。

  付某作為成年人,在不了解該烤電設備的情況下盲目相信李某並由李某為其操作設備進行烤腳,又未及時注意到烤電過程中其腳部溫度的變化而及時停止烤電,對自身損害的發生也存在一定的過錯。最終,法院判決李某承擔79735.50元的賠償責任。

責任編輯:郭麗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