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人
給你一次自動履行的機會
法院鄭重提醒
此告知書通知你
逾期未履行將依法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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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建三江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案件審理結束後,承辦法官向當事人發出了《履行義務告知書》,要求當事人按照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期限、方式和內容及時履行義務,並告知其逾期不履行將要承擔的相應不利後果。
為推進執源治理,敦促當事人主動履行義務,保障權利人實現勝訴權益,建三江人民法院制定了《關於促進當事人自動履行,助力執源治理實施意見》,並印制《履行義務告知書》,在向當事人送達具有履行義務內容的調解書、判決書時,一並送達《履行義務告知書》,告知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務必按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書中確定的義務及時足額履行,在此期間不得有轉移、隱匿財產等逃避履行義務及其他高消費行為。進一步告知,在執行程序中,應如實報告財產,如有違反,將依法采取列入失信名單、限制消費、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旨在預警如不履行生效裁判將面臨的嚴重後果,避免因采取強制措施而承擔更大的經濟損失和信用危機。

建三江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莊建國表示:
我們的目標就是讓敗訴者能夠自主及時地履行義務,讓勝訴者的合法權益真正兌現,親身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建三江法院積極探索『執源治理』工作機制,強化審執銜接配合,通過落實流程監管、完善配套制度、強化督導問責等措施,完善告知、預警前置機制,發揮敦促、提醒功能,變被動為自動,變自動為主動,敦促當事人主動履行義務,從源頭上減少執行案件,推進執源治理減量增效,有效化解矛盾糾紛。2023年5月以來已發出《履行義務告知書》138份,促進當事人自動履行金額70餘萬元,執行全口徑收案同比下降9.7%,首執案件同比下降7.3%。《履行義務告知書》的推出,在優化轄區法治化營商環境、敦促當事人自動履行、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等方面,都起到了良好的促進和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