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齊齊哈爾市民政局獲悉
按照民政部、黑龍江省民政廳相關部署
齊齊哈爾市對最低生活保障等救助政策
進行了調整
進一步健全社會保障體系
加快實現社會救助擴圍增效
政策變化內容為:
低保家庭收入標准調整為申請家庭人均收入扣除因病、因殘、因子女上學、因災、因意外事故等造成的家庭剛性支出後低於當地低保標准;
申請家庭擁有的全部貨幣財產總額由人均不超過當地24個月城鄉低保標准,調整為人均不超過30個月城鄉低保標准;
機動車輛確認條件調整為申請家庭擁有的機動車輛購買超過一年,且申請時評估價格不超過5萬元,原則上家庭成員名下無船舶、60馬力以上農業機械;
不動產確認條件調整為申請家庭成員名下只有一套用於居住的不動產(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在農村宅基地的不動產除外),或雖有兩套但人均居住面積低於當地規定的標准。
政策增加內容為:
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可以參照『單人戶』提出低保申請,評估認定家庭經濟狀況時,只核算其個人收入和財產,符合條件的納入低保范圍。
兄弟姐妹或者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供養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在評估認定其家庭經濟狀況時,兄弟姐妹或者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給付的供養費用,可以視情適當豁免。
齊齊哈爾市民政局將持續督促縣(市)區開展困難群眾動態管理工作,增加主動發現排查力度,全面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堅決杜絕『錯保』『漏保』『騙保』等現象的發生,確保救助對象『應保盡保』,推動社會救助工作提質增效。
如果『您』有救助相關問題
請及時撥打救助熱線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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