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牡丹江市西安區新安街西七條路至西九條路
啟用電子監控設備采集交通違法行為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牡丹江市道路交通管理,淨化道路通行環境,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相關規定,自2023年9月19日零時起,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決定在西安區新安街西七條路至西九條路啟用電子監控設備采集交通違法行為。現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電子監控設備位置
新安街西八條路路口東南角。
二、電子監控設備采集的交通違法行為
上述電子監控設備將對如下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采集:
不按規定停放機動車輛。
三、電子監控設備采集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情況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將對上述交通違法行為采取如下處罰: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一百元罰款。
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文明駕駛,安全出行,共同營造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特此通告。
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3年9月14日
相關新聞
圖片新聞
熱點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