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圖個省事沒想到不但不省事,反而被騙。法院提醒您繃緊防范之弦,遠離詐騙之害。
近期,富裕縣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詐騙案件,一起去看看......
2023年4月中旬,王某與董某是普通朋友關系。在一次聊天中,王某提到自己想要貸款,便向董某詢問了一句,是否能為其辦理貸款業務?董某為了騙取錢款用於花銷與償還債務,在實際沒有能力為他人辦理貸款的情況下,謊稱可以給王某辦理貸款。
4月20日,董某告訴王某想要辦理貸款需要將沒還清的貸款先還清,讓王某將57000餘元貸款與辦理貸款的2000元中介費通過微信轉賬給董某,董某承諾幫助王某將這筆欠款還到銀行。王某想著有人給辦,自己也省事了,所以當日就通過微信轉賬給董某。4月25日,董某通過微信告知王某辦理貸款需要交納保證金2萬元,王某希望能盡快申請下來貸款,於是當日通過微信給董某轉賬2萬元。
為了拖延時間,進一步獲取王某的信任,5月9日,董某找到劉某、孫某冒充銀行工作人員到王某家對房屋進行拍照被王某識破。王某意識到被騙找到董某索要錢款,董某於2023年5月9日和7月9日返還王某4000元。綜上,董某共騙取王某錢款人民幣75000元,所得錢款被董某用於日常花銷和償還債務。

富裕縣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董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為他人辦理貸款為由,騙取他人錢款,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於被告人董某主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自願認罪認罰,案發後已返還全部贓款並取得被害人諒解,可對其從輕處罰。法院以被告人董某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