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黑龍江省法院  >  法院動態
搜 索
公開宣判後,法院發出司法建議,守護『頭頂上的安全』!
2023-10-08 16:56:35 來源:黑龍江法院網  作者: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極光新聞

  前不久,大慶高新區法院對一起因高空拋物所引發的民事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判決物業公司和樓上的眾多業主共同擔責。案件宣判後,為杜絕或避免此類事件再次重演,切實保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法院堅持深推訴源治理理念,發出了關於預防和治理高空拋物的司法建議,推動物業公司等相關部門和業主們共同維護『頭頂上的安全』。

  原告王某是大慶一小區業主,2022年7月他將轎車停在鄰樓車位中,次日發現車輛受毀,車左前燈燈罩破裂且夾有垃圾,左前側地面有垃圾被清掃痕跡,於是當即聯系物業,結果被告知該停車區域未有監控,王某遂報案。經公安調查確認,車輛受損確系高空拋物所致,但因無監控和證人,導致高空拋物行為人無法查明。

  事發後,王某將車輛送到4S店維修,並為此支付了車輛維修費共計1.7萬餘元。後因肇事者不明,其將物業公司和整棟樓的業主訴至大慶高新區法院,要求他們共同賠償自己的經濟損失。

  大慶高新區法院依法審理後認為,因物業未在案涉事故發生地點附近設置監控,無法提供監控錄像,且將事發地點現場垃圾進行清理,導致公安無法確認直接侵權人,最終判決物業公司賠償受害人車輛損失5500餘元,57名業主每人賠償63元,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在案件審理中和宣判後,承辦法官多次實地考察該小區,並就高空拋物危險性進行了普法,講清高空拋物民事責任及刑事法律後果。

  

  一位旁觀的群眾這樣說:

  『高空拋物,危及他人生命,危害性極大,確實應該好好管管了。法官來普法,講了法律責任,再有人瞎丟東西,那心裡就得想一想該承擔什麼責任,心裡怕,纔能管好自己的手!』

  這場風波過後,法院向小區物業公司發出司法建議,建議其積極開展居民普法活動,提昇居民對高空拋物危害的認識,推動物業和業主同向發力維護『頭頂上的安全』;強化安全保障設施建設,增設攝像頭和監控器等器材,切實破解高空拋物行為人查找難、取證難等癥結性問題,助推有關部門快速破案;加強物業服務管理,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進一步強化物業服務責任,著力推動物業公司在預防與規制高空拋物上發揮應有功能。

  接到司法建議函後,物業公司高度重視,召開公司內部員工會議,組織社區、消防部門和相關部門就高空拋物召開了聯席會議,專門商討增設監控設備、加強管理事宜;建立健全從不同層級人員具體安全責任要求,開展安全問題大檢查;進一步提高居民法律意識,還在小區開展了高空拋物的法律講座。

  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

  近日已經和相關部門協商安裝攝像頭,為提高居民法律意識,已在電梯裡張貼了高空拋物法律知識的海報,並表示今後還將繼續和相關部門開展合作,進一步加大高空拋物危害性的宣傳工作力度,讓小區業主們人人知悉高空拋物的嚴重法律後果。

  該司法建議發出後,取得了明顯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積極推動和助力有關部門完善防范高空拋物、墜物的工作舉措,提高了廣大群眾對高空拋物的危害性認識,增強了公眾的防范意識,堅決拒絕『高空拋物』違法行為再次重演,切實維護群眾『頭頂上的安全』。

責任編輯:郭麗穎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