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日訊 (記者 唐繼厚 許諾)12月1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黑龍江省水污染防治條例》專題新聞發布會。記者會上獲悉,《黑龍江省水污染防治條例》於12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共7章62條,整體體現四個特點,可以概括為『四多四新』,《條例》的出臺,為黑龍江省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黑龍江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馬健表示,《黑龍江省水污染防治條例》於12月1日起施行。《條例》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共7章62條,整體體現四個特點,可以概括為『四多四新』。
第一,堅持多元共治,樹立系統施策『新理念』。
《條例》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理念,注重從污染防治向水環境、水資源、水生態『三水統籌』的治理思路轉變。一是突出水環境『提質』。深入實施省市縣鄉村五級『河湖長制』,建立地表水環境質量激勵問責制度,加強松花江、黑龍江、烏蘇裡江、綏芬河等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持續改善水環境質量。二是注重水資源『增效』。完善水資源管理機制,推進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推廣節水減污技術,以工業水污染防治為重點,加強水資源分類循環利用,實現綠色低碳發展。三是強化水生態『擴容』。加大江河、湖泊、水庫、濕地等保護與修復力度,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濕地、水源涵養林、沿河沿湖植被緩衝帶和隔離帶等工程,培育水生動植物,恢復水體自我淨化能力,系統恢復水生態功能。
第二,堅持多向發力,形成協同聯動『新格局』。
《條例》進一步明確各級責任承擔者的職責和權限,建立層次清晰、覆蓋全面的責任體系,推動組織細化、下沈,為水污染防治提供堅實保障。一是壓實主體責任。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水環境質量負責,構建完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統一監管、相關部門在各自范圍內監管的職責體系,壓緊排污者的環保責任,引導公眾積極參與保護。二是落實協同責任。建立上下游、左右岸政府聯合協調和定期會商機制,聯合監測、聯合執法、應急聯動,形成多元參與、區域協作、相互配合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格局。三是深化指導責任。引導各類市場主體開展水污染治理、水生態修復、水污染防治設施建設與運營、水污染防治技術評估等業務,鼓勵社會資本加大水環境保護投入,以市場化方式推進水污染防治。
第三,堅持多點開花,建立常態長效『新機制』。
《條例》深入總結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垂直管理改革等成果,固化改革經驗,形成一系列務實管用、運行高效的制度機制。一是強化排污口排查整治。明確排污口設置、排查、分類整治等管理機制,建設排污口信息平臺,落實各部門對排污口的管理職責,鞏固排污口治理成效。二是強化污染源頭管控。規定建設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省、市(地)有關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准入清單的要求,指導重大項目選址,合理引導產業布局。三是強化監測網絡建設。突出監測『吹哨人』作用,完善監測數據共享機制,並明確政府和相關部門為自動監測站(點)運行提供保障和便利條件,保障水質監測全覆蓋和站(點)穩定運行。四是強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將2018年以來推進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經驗進行固化,規定破壞生態環境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
第四,堅持多措並舉,豐富污染治理『新招法』。
堅持問題導向,針對我省影響水環境質量的難點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工業水、城鎮水、農業和農村水等重點領域的污染防治措施。一是完善工業水污染防治。推動工業產業集約、集聚發展,引導企業入駐工業集聚區,實現水污染集中治理。二是加強城鎮水污染防治。提高城鎮污水收集率和處理率,建立排水與污水管網定期排查和養護機制,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與處理。三是細化農業和農村水污染防治。明確農業農村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指導農業生產者科學、合理地施用化肥和農藥的職責,規模養殖場的污染防治義務,在畜禽散養密集區建立縣組織、鄉籌建、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利用的養殖戶畜禽糞污收集處置體系。
馬健表示,《條例》的出臺,是依法治污的重要依據,為黑龍江省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法律的生命力和權威在於實施。下一步,全省生態環境系統將抓好《條例》的貫徹實施:以『有形』為載體,深入開展宣傳活動。充分采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線上和線下相結合等方式,通過官網、微信公眾號全面宣傳,提高社會對《條例》的認知度和參與度;以『有容』為重點,全面實施宣講解讀。分類梳理不同主體的職責、義務,形成不同形式的生動宣傳材料,通過送法入企、送法入村等送政策上門的活動,實現『一行一書』的創新解讀形式;以『有為』為導向,推動專項治理攻堅。圍繞影響水環境質量的重點領域和《條例》的創新規定,將《條例》執行納入執法計劃,開展系列專項行動,強化執法監管,推動工作效能不斷提昇;以『有效』為目標,確保法律落地落實。緊盯《條例》確定的一系列制度機制,制定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紮紮實實、踏踏實實、求真務實履行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