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徽在哪兒
法庭就開到哪兒
法官走出法庭,走進百姓心中
將法庭搬到
百姓最需要的地方
把審判法庭
延伸到人民群眾的家門口
法庭搬進輪胎店
『我早上纔去立案,下午就上門解決了我們的矛盾,我們「實誠地」感受到了司法的溫度和速度。』
李某及妻子向某銀行申請貸款30萬元,貸款期限屆滿後,經銀行工作人員多次催款,二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遂銀行將二人起訴至友誼縣法院興隆法庭。
法官了解到,李某及妻子經營某輪胎店,此時正值春季車輛更換雪地胎的高峰,每天店裡都非常忙碌,如到庭應訴就得耽誤輪胎店正常經營。承辦法官在詳細查閱卷宗材料後認為,本案案件事實較為清楚,爭議不大,調解的可能性很大。考慮到當事人忙於經營店鋪無法抽身,為最大限度方便當事人參與訴訟,以最高效的方式化解矛盾糾紛,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承辦法官帶領辦案團隊帶著國徽、揣著法槌、背著電腦,開展巡回審判,將法庭搬進輪胎店。
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二被告同意分期履行還款義務,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案件從立案到成功調解僅僅用時一天。
從『坐堂辦案』到『巡回審判』,法官們邁出去的是腳步,帶回來的是民心。
法庭開進農戶家
牟某某是一名種業經銷商,王某是某村的村民。之前,王某在牟某某處賒購種子,但拖欠至今,始終未給付該筆欠款。牟某某多次向王某索要該筆欠款,均被王某以各種理由推托,無奈之下,牟某某將王某訴至訥河市法院城郊法庭。
考慮到被告王某抵觸情緒比較大,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糾紛,減少當事人訴累,承辦法官決定開展巡回審判。
被告對最初的欠款事實存在不同意見,認為該筆欠款雖然存在,但是其所購買的化肥種子質量不合格,自己不應付款,調解一度陷入僵局。
法官為當事人釋法明理,講解如果不償還欠款的法律後果,也向其說明要做一個誠信的人。被告態度也隨之轉變,有些不好意思地說:『我今年承包了很多地,馬上又要種地了,需要投入很多錢,我想能拖就拖一段時間。現在我明白了,這就把錢還上。』在法官的耐心勸說下,被告當即給付給原告欠款,案件得到圓滿解決,雙方當事人在法官的見證下握手言和。
巡回審判移動的是國徽
不變的是『如我在訴』的司法情懷
黑龍江法院將積極開展巡回審判
讓法官走出法庭
走進鄉村、走進社區
將法庭搬到田間地頭、房前屋後
搬到群眾最需要的地方
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
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