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了《2024年黑龍江省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守護行動方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全省各涉農單位、企業、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經營者發布『規范涉農市場價格行為行政指導書』。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二、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正確行使自主定價權,根據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為廣大農業生產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
三、不得有下列價格違法行為:農田機動地流轉中操縱價格、肆意漲價;農資銷售未明碼標價或在標價外加價及違背市場規律制定價格;通過虛假折價、減價或者價格比較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視頻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不標示或顯著弱化標示對農業生產者或其他經營者不利的價格條件,誘騙農業生產者或其他經營者;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並收費、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其他經營者執行不同價格;利用統購、統耕、統銷等侵害農業生產者利益;糧食收儲缺斤少兩、壓級壓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價格違法行為。
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各涉農單位、企業和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經營者按照行政指導書,加強價格自律,認真落實農業強省降本增效工作,立刻完成自查自糾,自覺規范價格行為。經行政指導仍未規范整改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依法從嚴查處。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影響面大的案件公開曝光,記入信用檔案,涉嫌違紀違法的移送監察機關、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