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4月18日訊 18日上午,省高院與省文旅廳就聯合印發《關於建立聯動機制依法推動黑龍江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召開了新聞發布會。
省高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二級高級法官鄭穎輝通報了《意見》的有關情況。
《意見》共16條,旨在為全面加強黑龍江旅游市場監督管理和司法服務保障旅游業健康發展提供制度支橕。
《意見》提出,全省各級法院和文旅部門通過溝通聯絡、聯席會議、聯合走訪、訴源治理協作、信息通報、聯合普法、聯合調研、『上門包聯』行動八項工作機制,共查、共研旅游司法需求,共商、共議旅游法律風險,協同化解旅游矛盾糾紛。
《意見》強調,省法院與省文旅廳成立工作協調機構,分管領導共同負責,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和省文旅廳政策法規處具體負責,協同組織開展工作。全省各市(地)及其轄區基層法院和文旅部門對應建立組織領導機構,確定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和工作人員,分別報送上級機關備案;各級法院和文旅部門要及時通報旅游領域新出臺的法律法規、司法政策和旅游糾紛處理情況、經驗做法及典型案例,定期對旅游業法律風險防范化解工作、旅游業發展中的涉法障礙性因素開展調研,提出針對性、可操作的對策建議。
《意見》要求,兩家單位應當聯合開展法官、文旅體驗官『上門包聯』行動,推動省內126家4A級以上旅游景區全覆蓋進駐和全流程服務,推廣應用省法院研發的『龍法和』雲法庭、省文旅廳開發的『一鍵游龍江』微信小程序,在旅游集散地、景區游客服務中心、旅游休閑街區、交通樞紐、星級賓館等旅游場所提供法律諮詢答疑、調解指導和糾紛調處等服務。
《意見》根據各部門在推動旅游業發展中的職能作用,確定法院系統將建立旅游糾紛『綠色通道』及案件動態管理臺賬,快立、快審、快執涉及旅游合同、消費者權益保護、侵權責任糾紛等案件;加大對民族文化、文化遺產、原產地證明商標等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維護好地域性、民族性文化旅游產品資源;通過及時制發旅游風險防控司法建議,推動完善經營管理制度,提昇行業管理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