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購物一點都不新鮮
可是網上購買小豬
一買還是100多頭
你聽說過嗎?
這小豬剛買回來時
都是活蹦亂跳的
可當晚就陸續死亡
這麼大的損失,誰來承擔?
賣豬人一直失聯
無奈踏上維權之路
但是居然發現
自己買豬的行為
還可能涉及行政違法
真是一波三折
網絡購豬損失慘重
賣家失聯雪上加霜
2024年1月,養殖戶張某從某網絡平臺上看到了鄭某發布的出賣豬崽視頻,視頻中的豬崽白白胖胖十分招人喜愛。經過進一步溝通,雙方達成口頭協議,張某從鄭某處購買110頭豬崽共計46500元。張某交付全部買豬款後,鄭某僱車將豬崽運至張某處。

此時,張某發現豬崽平均重量只有10斤左右,與約定嚴重不符,故不想收貨,但此時已無法與鄭某取得聯系,無奈只能將這些豬崽暫時喂養。更糟心的是,當晚開始,豬崽開始陸續死亡。一周內,從鄭某處購買的豬崽已全部死亡。
豬崽及成豬陸續死亡後,張某繼續嘗試通過多種途徑聯系鄭某,但是鄭某將張某微信拉黑、電話拒接,於是張某前往鄭某的住處及所在的基層村組織尋找,但是依舊無法與鄭某取得聯系,張某因自身權益無法得到有效維護,遂前往豐林縣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
維權路上問題多
多部門聯動共解難題
法官在聽了張某的敘述後,立刻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詢問張某外購豬崽是否向縣農業農村局報備,豬崽和成豬的死亡是否報備?經過進一步分析,承辦法官認為豬崽和成豬在短時間內全部死亡。經過仔細詢問,發現張某對相關法律規定並不了解且存在僥幸心理,導致其在出現上述情況後未采取任何措施。
法官立刻聯系了縣農業農村局和動物防疫部門。相關部門第一時間到達了張某的養豬場開展調查,並認定張某的行為涉及行政違法,將受到行政處罰,同時案涉豬崽及成豬因不明原因死亡,根據相關規定必須全部進行無公害處理。
聽聞自己不但要被罰款,自己的豬還要被處理,張某情緒激動。好在法官就在現場,及時對張某進行了普法教育,並著重對生豬采購等相關法律規定進行釋法。通過承辦法官的講解,張某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但是由於聯系不上鄭某,張某擔心自己遭受的損失無處維權,一時間陷入迷茫。承辦法官注意到張某的情緒後,向張某釋明,可以通過申請證據保全,將死亡的豬仔和成豬樣本留存,以備後續通過鑒定維權。
財產保全難遁形
『如我在訴』矛盾終得化解
被告鄭某系外地居民,法院在送達傳票過程中,通過電話、郵箱、郵寄等多種送達方式始終無法聯系上鄭某。張某提出訴中保全申請,經審查後,承辦法官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對被告鄭某的財產進行查控。在財產被保全後,隱匿已久的鄭某終於主動聯系了承辦法官,表示應訴。
財產保全能夠有效防止義務人轉移、隱匿財產,保證申請人權益。近年來,豐林縣法院積極做好訴前、訴中保全引導、結果告知等工作,爭取應保盡保,確保被申請人財產不被轉移、隱匿,為調解及判後執行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承辦法官為了進一步查清案件事實,也為了掌握案件的主動權,多次到主管部門了解相關情況並上網查閱類似案例,借鑒經驗,在開庭之前,承辦法官多次聯系雙方進行調解,但雙方矛盾過大,態度強硬且情緒激動,使得調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你們雙方都存在錯誤,若是開庭審理後,勢必面臨著高額的鑒定費等問題。』
『今天,咱們就把話聊開、說透,你們究竟怎麼考慮的?』
經過辦案法官四個小時的耐心調解,原、被告雙方最終握手言和,被告當庭給付原告賠償款59000元,原告也提出撤訴及解除財產保全的申請,這一場因『豬』產生的煩心事也終於圓滿解決。
該起買賣合同糾紛也從側面反映出轄區內養殖人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缺乏了解,在生產生活中存在重大隱患,為此,豐林縣法院向相關單位發出司法建議,切實做到了讓司法建議賦能社會綜合治理。
群眾的事
每一件都是大事
黑龍江法院始終堅持
用真心去傾聽群眾訴求
用耐心去調解矛盾
在每一起案件中都秉持
『如我在訴』的理念
堅持能動履職
讓群眾切身感受到公平與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