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辦案故事
奔波四百公裡,只為兌現承諾
叮鈴鈴、叮鈴鈴……
臨近下班的我接到了當事人的電話。『這件事不解決,我是不會走的!』電話裡傳來當事人憤怒的聲音。
打電話的是一名申請執行人韋權(化名),他與尹盾(化名)的借款案件於2018年勝訴並申請強制執行。能查詢到的財產只有尹盾的退休金,執行法官遂對賬戶進行了查封,逐年扣劃。2021年,尹盾未到社保局進行人臉識別,退休金被停發。執行法官多次前往400多公裡外的當地社保部門溝通協調,但即使拿出尹盾在2023年駕駛違章的證明,社保部門仍不予發放。
『如果尹盾永遠找不到、永遠不驗證,我的錢就永遠就拿不到了麼?』作為分管執行的副院長,在不久前的接待日上,我接待了韋權,他表現得異常焦急。
我耐心地安撫當事人的情緒:『這件事我一定解決,你以後就直接找我吧。』這是我對韋權的承諾。案件通過交叉執行程序,院裡決定由我辦理。
今年4月26日,我和同事小馬踏上去A市的高鐵,城市裡高樓林立,道路車水馬龍,對如何能找到尹盾我真的是無從下手。我們來到了派出所,得到了副所長熱情的接待,他認真幫我們梳理尹盾的信息,但也僅找到了違章車主的電話,確定違章車是尹盾開的和違章的路段,我也記下了尹盾的相貌。
我和同事來到了尹盾曾經違章的路段,但太大了,尹盾也不一定住在這,有可能是路過違章。法警問我接下來做什麼?我說先住下來值勤。整個下午,我們都在這個路段排查往返車輛。我辦過不少『大海撈針』的案件,但從沒有像這樣毫無頭緒地查找。
晚飯後,我們騎著共享單車穿梭在街道兩旁的高樓小區當中,對停放的車輛進行地毯式排查。天上不知什麼時候下起了小雨,我們穿著單衣走在春寒料峭裡。晚上10點我們還是一無所獲,拖著滿身的疲憊回到賓館。我把白天拍攝的一些照片發給了韋權,希望得到他對我們工作的理解。
4月27日早5點,我們又分別到各自的路段值守。整個上午一無所獲,下午我和同事騎著電動車排查到西十二道街,向西望去,越過一座高架橋還有一片小區。來到高架橋邊的小區,我們又各自騎著電動車在小區內漫無目的地尋找。我在一期的小區內查看了所有車牌,但一無所獲。我沿著一區外通向三區的小道邊走邊排查,突然,一個車牌闖入我的眼中。奇跡出現了,這正是我們苦苦尋找的車,我打電話通知同事,他讓我說了三遍,還以為我是在逗他。
我立即打電話向院長作了匯報,院長指示:『看住車,注意安全,注意工作方法。』院裡制定了執行方案並連夜派乾警支援執行。
4月28日清晨,我與趕來支援的乾警沒吃早飯就來到車的周邊蹲守,但等到上午10點也沒有人來開車。車的風擋已留有較厚的灰塵,應該是長時間沒開了。怎麼辦?我來到小區內,有選擇地探詢,並拿出尹盾身份證的照片讓居民辨認。功夫不負有心人,當我詢問一名女同志時,她說尹盾住在E棟1單元604室。我急忙來到6樓,用耳朵貼在604室的門上,聽到屋內有人說話,我便通知其他同事上來敲開了房門,開門的正是70歲的尹盾。
我們出示了證件,尹盾驚詫地說:『你們竟然能找到我,真厲害。』
在法院執行的威懾下,尹盾與韋權達成執行和解,並到社保機構進行人臉識別。社保機構將退休工資打到尹盾銀行卡上,補發的退休金足以清償其拖欠韋權的債務。韋權的債權得以實現,我也兌現了對韋權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