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動龍江旅游由『一地一季』向『全域全季』轉變,繼《關於加強服務冰雪經濟發展的司法意見》出臺後,近期,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與中國龍江森林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又聯合出臺《關於加強服務綠水青山的司法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為築牢北方生態安全屏障、助推龍江經濟高質量發展、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龍江貢獻司法智慧與力量。本次出臺的《意見》共二十條,充分結合林區特色,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及可執行性。
主動延伸司法職能發揮服務保障作用

主動應對、超前對接綠色經濟發展在司法領域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圍繞『林長+法院院長』等生態協同舉措,強化各方資源深入共享與優勢互補,推動生態修復協同、生態風險聯防、普法宣傳聯辦、司法規則共探、碳匯司法協作等協同治理舉措。
堅持司法修復優先實現全范圍『補植復綠』

充分發揮司法審判政治功能、法治功能、社會功能,積極探索生態修復新路徑。將生態修復在審判環節向前再延伸,因地制宜,逐案制定個性化修復方案,促進受損生態環境得到源頭修復、有益修復、實質修復。與森工集團深度合作,加大造林綠化、森林撫育實施力度,著力建設『綠色基地』,於4·20森工植樹日在轄區義務植樹基地及生態修復基地共同植造樹木,助力森林產業提檔昇級,保障森林資源合理增加,質量有效提昇,實現環境資源審判與生態修復協同。
加強綠色產業保護打造龍江旅游品牌

強化旅游區生態建設與修復指引,完善旅游區運營環保措施指引,以高水平保護助推高質量發展,呵護景區重點保護植物、珍貴野生動物,嚴懲破壞龍江生物多樣性犯罪。堅持治罪與治理並重,創新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的修復方式。規范旅游市場公平交易秩序,依法嚴懲強買強賣、強迫接受服務等強迫交易行為。充分保障游客人身、財產安全,強化涉旅游類案件訴訟程序銜接,營造安全穩定旅游環境。
守護綠水青山,林區法院一直在行動。近年來,制定《環境資源案件審判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配齊配強環資審判團隊,實現環境資源審判『三合一』審理,不斷完善環資類案件審執流程;與森工集團、林區檢察院、林區公安局共同簽署《關於試行『補植復綠+碳匯』的生態修復協作機制的意見》,推動司法生態修復機制向專業化、規范化方向發展;結合林區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實際制定《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指導意見》,建立健全環資審判相關工作機制,為林區法院環資審判提供遵循;加強司法生態修復基地建設,實現司法生態修復基地在森工林區的全覆蓋;在轄區12家4A級以上景區開展法官進駐行動,實現『一景區一法官』包聯全覆蓋,及時就地提供諮詢答疑、調解指導、糾紛調處、訴訟糾紛等服務。
生態興則文明興,生態環境保護關系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關系民族發展的長遠利益,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事業。林區法院將繼續加強生態環境、資源能源等領域保護力度,嚴格執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嚴厲打擊破壞環境資源違法犯罪行為,助推龍江綠色發展,努力為美麗龍江建設貢獻司法智慧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