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官接到了龍江酒業的諮詢,詢問知識產權訴訟應該准備哪些材料,需要哪些證據,法官敏銳地發現,企業可能面臨知識產權糾紛。
經過詳細問詢後纔發現,原來某釀酒公司生產的某款白酒產品,其包裝、裝潢與龍江酒業生產的『龍江陳釀』極其相似,龍江酒業認為自己的產品市場認知度高、競爭力強,其外觀設計具有鮮明的時代烙印和地域特色,為消費者所熟知,某釀酒公司的行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應該賠償,可是企業卻又不知道該如何維權……

面對企業的急難愁盼,鶴崗法院上下聯動、靠前服務,鶴崗中院民三庭副庭長候麗傑、鶴崗市南山區法院韓強法官及兩級法院多名乾警多次赴企業現場辦公、答疑解惑。
經法官調查了解,『龍江陳釀』系列白酒產品於1997年上市,至今仍然在生產、銷售,累計銷售72萬餘瓶,在黑龍江省尤其是鶴崗市區域內已經擁有較高的市場知名度。該產品自2005年開始持續使用相關包裝、裝潢,持續通過鶴崗日報等媒介投放廣告。綜合產品銷售的時間、區域、數額和對象,宣傳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域范圍等情況,可視其包裝、裝潢為有一定影響的,具有區別商品來源的顯著特征的標識。其相關酒瓶設計及包裝、裝潢設計專利於2022年12月7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並於2023年2月28日獲得專利授權。
而『軍川陳釀』白酒產品,其包裝、裝潢的設計參考了『龍江陳釀』白酒的包裝、裝潢,兩個商品包裝、裝潢的圖案布局、整體底色、各組成因素顏色、各文字字體及大小等方面幾乎相同,酒瓶造型、材質、大小、封裝結構更是高度相似,易使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混淆。
綜合以上情況,可以認定『軍川陳釀』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侵犯了『龍江陳釀』白酒產品的特有包裝、裝潢,『軍川陳釀』白酒企業的行為極大可能構成了不正當競爭。
在法官的指導下,龍江酒業對於侵權事實進行了證據收集,並按照法官的建議向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反不正當競爭的舉報。經過調查,鶴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做出了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軍糧釀酒有限責任公司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商品,罰款人民幣五萬元整。
困擾企業許久的知識產權糾紛最終得到妥善化解。處罰結果體現出了鮮明導向,使潛在侵權者敬畏知止,有利於營造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及推動統一大市場建設。
百年老店
經營的是企業
延續的是文化和傳承
鶴崗中院將持續堅持省法院
『一要二統三抓實』工作思路
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力度
探索建立健全知識產權
全鏈條保護協作機制
認真履行好知識產權保護職責
對侵權行為零容忍
提昇市場主體知識產權
保護意識和能力
營造良好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