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人民法庭專業化、規范化、智能化建設,切實將人民法庭打造成公正司法的窗口、為民服務的陣地、基層治理的紐帶,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人民法庭作為法院的前沿陣地,承擔著重要的司法職能。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入推進『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示范活動,做實指導調解法定職能,推動提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通過訴源治理服務國家治理、社會治理。按照『一法庭一品牌』思路,不斷延伸司法服務,持續打造獨具特色的法庭品牌,推進人民法庭專業化、規范化、智能化建設,切實將人民法庭打造成公正司法的窗口、為民服務的陣地、基層治理的紐帶,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黨建引領,守好司法為民主陣地。黨的建設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確保法院工作方向正確、確保司法公正的關鍵。要堅持抓黨建帶隊建促審判,將黨建工作抓在經常、融入日常、嚴在平常。人民法庭要堅持把支部建在庭上,聯合成立人民法庭黨小組,推動黨員身份亮在法庭,培育支部建設先進典型,讓黨建工作成為助推法庭工作的源頭活水,確保黨建工作與審判工作同頻共振。紮實開展政治教育、黨性教育、忠誠教育,以創建黨建品牌為載體,開展進村入戶大走訪、法治進校園、法庭開放日等普法宣傳活動,與群眾點對點、面對面接觸,傾聽百姓訴求,了解群眾需求,更好地發揮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糾紛、服務人民群眾和推進社會治理、促進鄉村振興的前沿作用。
多元共治,搭建社會治理大平臺。圍繞基層社會治理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找准司法服務鄉村振興的結合點、著力點,就鄉鎮黨委重點工作安排、重大項目及涉法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風險預判和決策參考。拓寬解紛途徑,建立人民調解組織解紛機制,構建『駐村法官+村委會+人民調解員』的立體解紛網絡,大力推行上門調解、法律諮詢、訴訟引導,構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推動『四所一庭一中心』銜接聯動機制,推進人民法庭全面入駐矛調中心或綜治中心,推動矛盾糾紛化解向『黨委領導、多元共治』轉變。在鄉鎮街道設立法官服務工作站、巡回審判點,在村(社區)構建『一村一法官、一村一服務站』,『無訟村屯』示范村全覆蓋的司法網格,張貼法官聯系卡,就地開展便民服務,及時提供專業指導,早發現、早疏導、早化解,讓矛盾糾紛止於未訴,化解在萌芽狀態。
把准環節,打造能動履職新格局。根據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案件區域分布等因素,從優化審判資源配置入手,將司法資源延伸至基層治理最末端,加強『立審執』全流程系統化解紛,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注重釋法說理,做好判後答疑。將調解貫穿於案件審執工作各個環節,針對小額訴訟案件,加強與當事人溝通,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強化自動履行引導、違約風險告知。對行為類、財產交付類等強制執行較難的案件,細化文書判項要求,提供系統化解方案,減少衍生案件發生。推行『一線工作法』,大力開展案發地調處、巡回審判,用鄉言土語釋法明理,把庭審開進鄉村,邀請村委會乾部、村民代表旁聽,把司法服務送到群眾家門口,增加普法宣傳覆蓋面,提昇普法宣傳實效。
高效便民,組建訴訟服務先鋒隊。完善法庭訴訟服務站點建設和各項便民設施,在人民法庭及轄區鄉鎮街道綜治中心或者矛盾調解中心設立自助訴訟服務設備,方便群眾隨時隨地辦理訴訟業務。在人民法庭顯著位置公示非訴訟糾紛解決流程,做好訴前引導。推動形成以『分調裁審』工作機制為主體,以類案專審和信息化作為兩翼,以司法服務、社會治理、鄉村振興為觸角的訴訟服務圈,建立前後有序銜接、運轉規范協調的全流程訴訟服務機制,充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提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