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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修改計劃生育新規定 刪除有關引起爭議的內容
2005-04-02 05:42:16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劉姝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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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4月2日電 由於哈爾濱市政府2005年3月9日發布的《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通告》與國家計生委、國家食品和藥品監督局、衛生部相關規定衝突,根據社會主義法制和諧統一規則,對《通告》進行修改,刪除第四條『懷孕14周以上做人工流產要經過行政審批』等爭議較大的規定。這是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法制辦昨天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據了解,3月9日發布的《通告》第4條規定,『擬施行中期以上(妊娠14周以上)非醫學需要終止妊娠手術的婦女,應經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或者區、縣(市)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持批准材料到醫療保健機構或者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施行終止妊娠手術。』《通告》第7條規定,『對已領取《計劃生育證》的育齡夫妻,未經批准擅自終止妊娠的,應當批評教育,並取消《計劃生育證》。在未確認事實前,暫不批准再生育申請。』

  上述兩條規定出臺後,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一些專家認為,該規定的實施沒有法律依據,計生部門根本沒有權力進行審批,而且,這樣的規定勢必要侵害個人的隱私權。

責任編輯: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