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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印在門票上 哈市冬泳女討肖像權一審勝訴
2005-05-12 06:25:46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賈傑
東北網哈爾濱5月12日電 未經本人同意,哈爾濱市松花江冬泳俱樂部冰上樂園擅自將冬泳女肖像印制在該俱樂部的入場卷和宣傳單上,冬泳女發現後將該俱樂部負責人和第三人郇某告上法庭,索賠12萬元。
哈市冬泳愛好者張力、鄭秀英和毛華等5人均是省冬泳協會會員,曾被媒體稱為『寒江芙蓉』之中的『五朵金花』。2004年9月,省冬泳協會理事楊某打電話告訴張力等人,國家體育總局征集冬泳照片出畫冊。她們便選了幾張照片,委托『五朵金花』中的郇某轉交給楊某。2004年12月14日,毛華發現哈爾濱市松花江冬泳俱樂部冰上樂園將『五人冰上造型』照片及『五朵金花冬泳表演』照片,印制在該俱樂部活動基地的宣傳單和冰上樂園冬泳表演入場券上,並且大量發行,作為其商業廣告使用。毛華與張力、鄭秀英三人在與該俱樂部負責人徐某協商未果後,於2004年12月27日,將徐某和第三人郇某告到哈市道裡區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在宣傳單和入場券上使用她們的肖像;在市級報紙上公開道歉;並賠償每人肖像權費3.5萬元,精神撫慰金5000元,合計12萬元。
5月10日,哈市道裡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停止在該俱樂部冰上樂園簡介、入場券上使用原告的肖像,書面向原告賠禮道歉,並給付三名原告每人肖像侵權賠償金1000元。同時,本案的案件受理費1610元由原告負擔1560元,被告負擔50元。
責任編輯: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