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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收黑錢 原省碾北公路建設官員主山元獲刑10年
2005-05-13 06:27:05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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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5月13日電 4月7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主山元有期徒刑10年。

   主山元原為黑龍江省碾北公路建設指揮部常務副總指揮。他利用主管施工質量及撥付工程款的職務便利,先後收受施工單位巨額好處費被有關部門查處。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主山元辯解稱:『收了好處,實際上並沒有什麼明確的照顧,只要我正常履行自己的職責,不在工程上搞名堂,勒拿卡要,對這些施工單位來講,就已經算是一種照顧了。』

  修了一段路,收了一路錢

  主山元出生於山東省。1978年,從部隊轉業後,在工廠、企業當過基層乾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他被調到省公路二處五隊任隊長兼書記。在這期間,他因工作努力曾經連續三年被評為勞動模范,受到省政府的表彰獎勵。1991年3月,他被提撥為省公路二處副處長,1996年底被任命為處長。

   1998年10月,主山元調任黑龍江省碾北公路建設指揮部常務副總指揮。雖然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都有專人負責,但最終都由他來決策;而工程款的撥付由財務部門審核後,也要向他報批。主山元此時大權在握。

   掌握了築路大權自然就少不了財源滾滾。碾北公路按照區段向外發包,主山元的手裡掐著眾多築路公司的命脈,這些公司的負責人巴不得與他搭上關系。

   2000年七八月份,第一筆賄賂款送上門來。付某所在的公司在碾北公路承攬了一段工程,她當時是項目的負責人。在工作過程中,付某經常向主山元催要工程款,這樣她和這位碾北公路建設工程的主管領導熟悉起來。

   一天,主山元正在辦公室裡批閱文件,付某推門走了進來。她把一個牛皮紙袋放在主山元的辦公桌上,說:『聽說您愛人生病了,想去看看,但沒找到地方,這是一點心意,您替我給嫂子買點東西吧。』主山元連忙站起來推托,但付某早已關上門走掉了。主山元打開信封一看裡面是五千元錢。

   兩年後,主山元的愛人又生病了,付某故伎重演,又給他送來了五千元。

   付某給主山元送錢的消息不脛而走,主山元接受了好處自然與這家公司的關系就更進了一層,這些其他公司的經理和項目負責人都看在了眼裡。

   要想獲得工程管理者的照顧,就必須送更多的錢。

   1999年,關某所在的公司承攬了碾北公路的一段施工工程。從2000年到2001年期間,在施工過程中,關某分三次,每次一萬元送給主山元三萬元人民幣。他每次給主山元留下牛皮紙信封後都是一套話,『快過節了,沒買什麼東西,這是一點心意。』

   熊某給他送了三萬元人民幣,他分三次把這些錢送到了主山元的家裡和辦公室。熊某說得更直接:『在工程中沒少照顧,深表謝意,快過節了,這裡有一點心意懇請領導笑納。』

   此時的主山元春風得意,過年節、家裡面有個大事小情都是他發財的良機。甚至他出差,也被下面的公司當作送禮的理由。2000年9月末,主山元准備到外地出差,齊某趁送行之機送給他兩萬元。2001年,主元山到國外去溜達了一圈。回到哈爾濱,某公司負責人楊某找到他埋怨道:『出國您也不打聲招呼,這點心意您一定要收下。』主元山打開信封一看,裡面是一千美元。

  貪官自解送禮的兩層意思

  承建商花巨款無非就是想讓主山元在工程上能照顧一下。主山元自然明白這裡面的意思,據他自己說,對這些公司,『算是照顧了,在工程質量上沒有刁難,工程款也能及時撥付到位。』 2001年春節前後,某公司的負責人執意要到主山元的家裡面去看他,碰巧他正在外地出差,就把自己家的地址告訴了對方。主山元回到家後,得知對方送了一件裘皮大衣。因為妻子穿著不合適,大衣被拿到商店退掉。

   事後,主山元分析說,『對方給我送重禮有兩層意思,除了在前面工程質量和工程款方面照顧外,還有一層意思,就是在開始競標時,我曾經幫助過他們公司,進行感謝。』原來,該公司最初沒有中標,而齊齊哈爾的一家路橋公司中了兩個標。在指揮部考察施工單位資質時發現,齊齊哈爾的公司沒有完成兩個標的的能力,所以碾北公司建設指揮部開會決定,把其中一個標的包給這家公司。這次決定性的會議就是主山元召集的。

   行賄者和受賄者的人情和信義都分得很清楚,在禮尚往來中主山元與承建方的經理建立了互相利用的關系,雙方各取所需誰都不吃虧,但在這種情況下,他還能不能完成監督公路工程的職責,國家會不會吃虧就沒有人去關心了。

  持假身份證登機被扣留

  2003年年初,省交通廳的某副廳長因涉嫌經濟問題被『雙規』,主山元得知這個消息後開始坐立不安。

   平時,主山元收受的現金都由個人保管。他有一個專門放錢的皮箱藏在臥室的床底下,每次收錢都存進去。主山元怕領導的問題牽扯到他,萬一查出這個財寶箱說不清楚,就准備把錢存到銀行。不久,他花400元辦了一張姓名為胡月的假身份證。

   2004年,風聲越來越緊。反映主山元經濟問題的舉報信被郵寄到了省有關部門。

   5月24日,攜帶巨額錢款的主山元出現在哈爾濱太平國際機場,他准備離開哈爾濱。就在換登機牌的時候,機場的安檢人員查出化名胡月的主山元持有的身份證是假的。隨後,有關部門人員趕到現場對其進行了詢問,無奈之下,主山元公開了自己的身份。作為一名手握重權的官員,隱匿身份,用假身份證登機,這個行為本身已經很說明問題。

   2004年6月2日,主山元因涉嫌受賄被刑事拘留,同月9日被正式逮捕。

   主山元受賄案一審由哈爾濱南崗區人民法院審理後於今年2月3日做出判決,判處主山元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判決下發後,主山元提出上訴。

  貪官受賄被判刑

  二審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主山元於1999年至2002年任黑龍江省碾北公路建設指揮部常務副總指揮期間,利用其主管施工質量及撥付工程款的職務便利,先後收受施工單位經理款物9起,共計人民幣14萬元、美元一千元、裘皮大衣1件。

   審訊期間,主山元認罪態度良好。對於在碾北公路這段工作,他認為自己雖然受賄但對施工單位還是比較照顧。主山元說:『在工程質量方面,我從來沒有刁難過對方單位,盡量高抬手,使各施工單位都能圓滿地竣工;在工程款撥付方面,如果指揮部有錢的話,會盡量地撥付給這些單位一部分,不拖欠,以使這些單位能夠有資金正常地運轉;實際上,這種照顧並沒有什麼明確的體現,只要我正常履行自己的職責,不在工程上搞名堂,勒拿卡要,對這些施工單位來講,就已經算是一種照顧了。』

   審訊期間,主山元還寫了一份悔過書:『對我的每一次提拔調任,都充滿了上級領導的信任和組織的重托。家鄉的父老鄉親也把我的進步當作農村孩子成材的楷模,寄托著莫大的希望。但是,隨著年齡的不斷增長,離退休越來越近的最後幾年,由於本身很少自省、自律,外界缺乏監督,在思想和行為上嚴重背離黨的要求和執政為民的宗旨。認為錢也不是我要的,是別人主動送的。在這種錯誤思想的支配下,對下屬和施工單位借年節拜年、祝壽等原由所送金錢幾乎是來者不拒,最終是量變至質變,成為人民的另類。我現在想得最多的不是我將受到什麼樣的懲處,因為法律是公正的。我現在想得最多的是,當初如果自己嚴格要求,增強防腐意識,多想一想受賄給本人和家庭帶來的嚴重後果,多想一想給培養教育我成長進步的上級組織和領導帶來的傷害,我的命運和結局就絕不會是今天。伸手必被捉,在我的身上得到了應驗。』 今年4月7日,主山元因犯受賄罪,被哈市中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責任編輯: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