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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房』開發商不能自封 哈爾濱建委發布相關認定實施細則
2005-05-25 13:27:22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呂瑛
東北網哈爾濱5月25日電 24日,記者從哈爾濱市建委了解到,民用住宅、公企用房『智能化』稱號今後將不能由開發商和建房單位自己封了,相關評定標准和認定方法及復查措施已由哈市建委發布。
據介紹,近年來,智能建築發展迅速,市場潛力巨大。一些房地產項目冠以『智能化』的稱號,成為市場銷售賣點。去年,為了啟動哈市建築智能化工作,進一步提高建築物本身的功能質量,也為了遏制個別開發企業自封的智能化住宅、智能化樓宇,誤導消費的不規范行為,規范和引導智能建築的建設,哈市建委制定了《智能建築性能認定管理辦法》,今年又制定了《智能建築性能認定實施細則》。
據悉,《智能化住宅性能認定管理辦法》中,智能化住宅性能按照功能配置、技術含量、經濟合理性等綜合認定標准,分為一級普及型、二級提高型和三級超前型三個等級。認定內容主要包括住宅的安全防范、主要設備和配套設施的管理與監控、信息網絡系統。主要設備和配套設施的管理與監控系統主要包括:對安全防范系統實行監控;遠程抄收管理與IC卡自動抄表;車輛出入與停車管理;供電、公共照明、電梯、供排水、集中供冷、供熱等監控管理等。
據哈市建委科技處負責人介紹,今年,將選擇兩三個住宅小區或公共建築進行建築智能化技術試點,在建設期間,組織專家進行全過程跟蹤指導,項目完成通過驗收後,發放牌匾和證書,向社會公告。今後,智能化住宅由哈市建委認定,由市建設科學技術委員會具體負責。
責任編輯:朱丹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