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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還房貸要付違約金 消協:此舉有違《合同法》
2005-05-28 06:06:59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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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5月28日電 聽說房貸利率要上調,手裡又剛好有了閑錢,便決定提前還清10萬元房貸款,然而銀行卻要500元違約金。日前,市民王女士對銀行的做法表示質疑。

  客戶:扣違約金無法接受

  據王女士講,她幾年前在市工商銀行某支行辦理了購房按揭貸款,最近得知房貸利率要上調,明年起每月還款額要增加。因為近來手頭兒寬裕,王女士想一次性還清剩餘貸款。然而銀行告知,提前還貸不但要提前一個月申請,還要按還款額的0.5%支付違約金,這樣算來,王女士要支付500元違約金。她仔細讀了一遍借款合同,發現對於提前還貸,合同裡只寫明『需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並經銀行同意』,並沒有違約金條款。王女士說,由於不能接受銀行扣違約金,她已暫時放棄了提前還貸,並且對銀行扣違約金的做法是否合法提出質疑。

  銀行:提前還貸屬違約行為

  為證實此事,記者以客戶身份撥打市工行房信支行諮詢電話,得到的答復是工行確已從4月16日起,對提前還貸的客戶收取違約金,對老客戶按提前還款額的0.5%收取,對4月16日以後貸款的新客戶,則按1%收取違約金。工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客戶提前還貸將對銀行造成損失。他表示,對老客戶,合同裡確實沒有明確約定提前還貸罰則,但客戶提前還貸屬更改合同期限行為,已構成違約,銀行有權提出收取違約金等限制條件。

  消協:利率上調違約金不應收

  市消協人士認為,對老房貸客戶來講,明年起利率上調屬銀行方面的更改合同行為,按照《合同法》有關條款,貸款人提前還貸不屬違約行為,即使貸款合同中對提前還貸有明確罰則,也不應收取違約金。另悉,目前我市幾大銀行除工行外,均尚未對客戶收取違約金。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