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20日電 申購經濟房記牢五要素
A.『四類人』可申購經濟房
凡具有哈市常住戶口,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1.年收入在4萬元(含4萬元)以下的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2.企業退休的建國前入伍的軍人;3.市政府組織實施的重點工程或危棚房改造涉及的被拆遷居民家庭;4.現住房面積低於本市住房面積控制標准70%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乾部職工。
B.申請人只准買一套
申請人只准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單身申請人、三口人(含三口人)以下的家庭申請人,可購買建築面積7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三口人以上的家庭申請人,可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
C.超限面積要補差價
申請人實際購房建築面積在規定面積以內的,按市物價局批准的價格購買;超面積部分需按建築面積銷售價格的8%補交差價,由市房產住宅行政主管部門在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時代市政府收繳。
D.審核要經7天公示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需到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領取審批表,填寫後到所在工作單位核准蓋章。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核准蓋章。申報材料合格的申請人,將對其基本情況、審核蓋章單位、可購房面積標准等情況,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大廳公示欄和市住宅與房地產信息網(www.hrbfdc.com.cn)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後,對情況屬實的予以批准。
E.經濟房出售有限制
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滿5年(含5年)的,可按市場價格出售。由購房人按照出售時房屋坐落周邊地區的經濟適用房基准價格的10%繳納差價;未滿5年的,只可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申請人,出售單價不得高於出售時同地段經濟適用住房的單價,不得按市場價格出售。以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其他政策性保障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