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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用餐時包被盜將『小肥羊』告上法庭 酒店拒不擔責
2005-07-27 09:57:27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經濟報   作者:崔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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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27日電 『營口東北小肥羊』火鍋城動力分店是哈爾濱市動力區一家規模較大的餐飲企業,7月20日,該店被哈市消費者石先生告上法庭。石先生說:『我這也是無奈之舉啊,願我的經歷能給廣大消費者起點借鑒作用!』

  7月3日是個禮拜天,消費者石先生等4人來到位於哈市動力區和平路上的小肥羊火鍋城動力連鎖分店,在二樓大廳一臨窗餐桌上就餐。在結算後即將離去時,石先生突然發現自己內裝800餘元現金、一部手機和多個證件及個人文件的手包不翼而飛。石先生立即報告給酒店並向當地派出所報案。

  令石先生感到蹊蹺的是:在該4人就餐期間直至物品丟失,他們的臨桌並沒有任何其他消費者就餐,只有幾個服務員靠近過。據與石先生一起就餐同行人士說,在發現丟包前,他們看到臨桌曾經有兩位男士坐在那裡說話、打手機有半個小時之久,但沒有點菜用餐。奇怪的是,偌大一個酒店,眾多服務員中竟然沒人表示看到這兩個人,沒有任何服務員能向警方和當事人提供絲毫可疑線索。

  失竊發生後,石先生與該酒店前臺經理肖某進行磋商,希望酒店能夠加強安全防范,吸取教訓,並承擔消費者的部分損失。可肖某不認為酒店有任何過錯,拒絕承擔任何責任,更拒絕部分賠償損失的要求。幾經磋商不成,消費者提出要見該酒店的主要負責人,也同樣遭到拒絕。肖某的主要理由是:既然已經報案,就要等警方破了案之後再做處理;另外,酒店已經張貼有『貴重物品注意保管』的消費提示,因此顧客丟失物品,我們沒有責任。

  對於該酒店如此態度,消費者石先生非常不理解,『飯店怎麼能用一張告示來免除自己應負的責任呢?飯店既然接待我們吃飯,我們之間就構成了一種服務合同關系,飯店就有保證顧客財物安全的義務啊!』

  無奈的石先生將此事投訴到哈市動力區消費者協會。區消協認為,酒店沒能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的消費環境,造成了消費者不應有的經濟損失,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商家應該承擔一定責任。該消協受理投訴後,由秘書長親自出面調解,支持石先生的投訴主張,希望酒店賠償部分損失。可酒店經理某依然堅持己見,拒絕任何賠償。

  7月20日,石先生將該『小肥羊』起訴至哈市動力區人民法院。法院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像石先生這樣很有維權意識,將酒店告上法庭的消費者,多年以來很少。』石先生表示:『我也知道消費者維權的成本,可是,我認為,討個公道更重要。』

  石先生維權的結果如何,本報將跟蹤報道,同時本報歡迎對此類問題感興趣的讀者發表看法,參與討論。

責任編輯: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