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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行洪障礙威脅哈爾濱城區堤防安全
2005-08-05 08:46:08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王大波 盧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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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8月5日電 廢棄的二層樓、紅火的小飯店、整齊的大院套、規模不小的養牛場……作為哈爾濱市城區上游的防洪門戶,松花江公路大橋至繞城高速公路四方臺大橋之間的行洪區,似乎成了一些人休閑度假、休養生息的風水寶地。殊不知,這些建在灘涂上的建築物已經成為行洪障礙群,市防汛部門擔懮,一旦出現大汛,這些『障礙』不僅會影響行洪,更將對哈市城區堤防和下游大堤的安全構成威脅。

  4日,記者乘船對松花江乾流哈爾濱市城區段上游行洪區內的行洪障礙情況進行實地踏查。采訪中,記者看到,行洪區內的許多灘涂和孤島上,以及江南岸的行洪區內,大大小小的建築物比比皆是。當船行駛到13公裡處,遠遠地便能看到一個很小的孤島上,一處十分簡陋的民房在茫茫水面的襯托下,仿佛已經搖搖欲墜,房子的後面,四方臺大橋清晰可見。順水而下,12公裡處一個俗稱『石頭壩』的灘涂上,岸上兩個航標中間一處簡易民房依水而建,兩條家犬還在來回地跑動。在不遠處的高崗上,兩棟頗具規模的平房十分搶眼,經人指點後方知,這裡竟是一處私人的養牛場。向江北岸望去,岸邊許多有房有地、十分規整的大院套,早已『水臨城下』。常在這一帶跑船的人說:『這地方水大時就變成了島,水小時車還能繞過去。像岸邊這樣規模的房子,在島裡邊還有不少。』

  順江而下,在一處灘涂上,一間磚瓦房已經完全浸泡在江水中,幾天前漲水的痕跡在水泥牆面上還清晰可見。在江北岸上,一棟廢棄的二層樓房,遠遠看去已經人去樓空,不遠處江邊豎立寫有『陽明灘』的牌子。而江南岸上則排列著數間掛著彩旗的小飯店、小帳篷,一些汽車停在附近,岸邊還停靠著許多小船。乘船一路下來,像這樣各種用途的簡易小房星星點點,不在少數。經知情人介紹,1998年大洪水來時,這些小房許多都遭受了滅頂之災,就連『陽明灘』上的二層樓也被淹到只剩下二層。

  據了解,松花江公路大橋上游至四方臺大橋之間的一些固定建築物和臨時建築物早在1998年之前就存在了,還有一些建築物是近幾年新建的。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這些建築物在大汛期間,將導致寬闊的江水縮小行洪斷面,嚴重影響泄洪,造成壅高水位,直接威脅哈爾濱市城區安全。同時,如這些建築物被衝毀,大型構造物順水而下,將直接破壞下游的城市堤防和橋梁設施,造成更大的危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條———『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圍內建築妨礙行洪的建築物、構造物,傾倒垃圾、渣土,從事影響河勢穩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礙河道行洪的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一章第七條———『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實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第四章第三十六條『對河道管理范圍內的阻水障礙物,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由河道主管機關提出清障計劃和實施方案,由防汛指揮部責令設障者在規定的期限內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揮部強行清除,並由設障者負擔全部清除費用』;第四章第三十七條『對壅水、阻水嚴重的橋梁、引道、碼頭和其他跨河工程設施,根據國家規定的防洪標准,由河道主管機關提出意見並報經人民政府批准,責成原建設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改建或者拆除。汛期影響防洪安全的,必須服從防汛指揮部的緊急處理決定』。

責任編輯:朱丹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