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民生
搜 索
投保人簽訂重大疾病險後身亡 法院判決保險公司敗訴
2005-08-09 06:50:45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劉姝媛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8月9日電 為了給家人一份安全保證,投保人張德力與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簽訂了一份『健樂增額終身重大疾病保險』。然而沒有料到的是,張德力因重大疾病死亡後,保險公司卻以其身上曾經有過有刀傷而拒絕理賠。投保人的家屬一氣之下,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昨天,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保險公司敗訴,並支付受益人應得的保險費。

  2003年6月24日,經過朋友的大力推薦,張德力以自己為投保人,兒子為受益人,與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簽訂了一份『健樂增額終身重大疾病保險』,保額5萬元,保險費2700元,繳費期限20年,保險期限從訂立合同開始至終身。保險合同上規定,如果投保人患有癌癥等近30多項重大疾病或者因重大疾病死亡,保險公司就應該支付5萬元的理賠金。

  2004年9月15日,投保人張德力突發腦溢血死亡。隨後,張德力的家屬便來到保險公司理賠。然而,面對家屬的理賠要求,保險公司稱,張德力在訂立保險合同前曾經接受過外科手術,腹部有刀傷,而且沒有在訂立合同前告知保險公司,因此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理賠。在與保險公司多次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張德力的家屬將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受理此案的哈市南崗區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投保人對訂立保險合同前曾接受過外科手術並住院治療的事實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其行為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險費率,因此駁回當事人請求。張德力的家屬不服,向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今天,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駁回了一審法院的判決。法院認為,本案中張德力死於腦溢血,與保險公司在張德力死亡後調查的其曾因刀傷住院治療並無醫學上的直接聯系,不能確認張德力有違背誠信且追求不當利益的惡意。因此判決,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支付保險金5萬元。

責任編輯: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