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9月10日電 由於一場意外,哈爾濱市的劉某成了殘疾,他的父親便以兒子的名義為其存了50萬元作為醫療及生活費用。但與外地來哈市的黃平結婚後不久,令劉某沒想到的是,她竟將這一存款從銀行提取24.5萬元,欲與昔日情人私奔。
去年,劉某經人介紹認識了從外地來哈市打工的黃平,接觸一段時間後,二人登記結婚。婚後,劉某對妻子寵愛有加,不管妻子提出什麼要求,劉某都盡力去滿足她。2004年7月,黃平在一次同學聚會中與過去的男友王某重逢。席間,王某告訴黃平自己已經離婚,並表白對她仍是餘情未了。得知王某開了一家公司自己當老板,而且一直念念不忘與她的戀情。
此後,黃平與王某經常通過發短信和上網聊天等方式互訴衷腸,黃平還向王某坦白了自己照顧殘疾丈夫的窘況。日久生情,二人的感情逐漸昇溫。2004年8月,已經被愛情衝昏了頭腦的黃平,偷偷地將丈夫的身份證及存折拿了出來,並到銀行取出了24.5萬元,准備與王某私奔,但在回家收拾衣服時被丈夫發現。無奈之下,劉某向公安機關報案。
此案經哈市南崗區人民法院審理,認定黃平盜竊他人財物,拒不返還的行為構成了盜竊罪。依據刑法相關規定,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黃平犯盜竊罪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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